春节临近,又到了年轻人谈婚论嫁的集中期。此时此刻,彩礼就成为了一个绕不过的话题。基于前期,有关彩礼方面的一些纠纷。为了妥善解决彩礼相关的争议,做到有法可依。最高人民法院今天正式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的出台的目的很是清查看,即:

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等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规范,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结合,形成逻辑完整的彩礼纠纷法律适用规则。

在对彩礼的认定中,明确了两种类型不属于彩礼的财物,主要包括日常消费支出及节假日或生日为对方送的礼物、礼金。具本表述如下:

一方在节日或者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

至于大家关心的彩礼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返还,这要根据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照登记并共同生活来确定。同时,还得考虑双方婚对共同生活的时间。当婚姻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不能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不过,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照登记,但共同生活的时间太短的,也会视具体情况和当地的风俗来确定返还一定的比例。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之所以把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应当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主要考虑的是婚姻双方可能出现“闪离”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对那些举全家之力给付的高额彩礼的家庭返回一定比例的彩礼,会使双方利益明显失衡。当然,在彩礼返还时要考虑女方为了婚事安排赠送的嫁妆情况,即应当扣减已经共同消费或已经添附到男方财产上的嫁妆数额。

由此可见,该《规定》的出台,人性化、法制化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对于日常的彩礼纠缘分之中,由于很多情况下,彩礼实际上是由男方父母来支付,女方父母也会参与。因此,当双方出现了彩礼纠纷之后,双方父母能否一同成为当事人,本次《规定》则明确了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或被告。不过,在离婚纠纷中,当事人只能是夫妻双方,双方父母不能成为原被告。

再过8天,也就是2024年2月1日,该项新规就开始施行了。准备结婚的小伙伴们,你们的彩礼准备好了么,你所在的城市一般情况下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