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带一路”十周年唯一中方签约律所,一直以来响应着文化强国、文化自信的号召,为中国企业版权保护、文化出海保驾护航。

由国樽文娱法律事务部和IP保护与开发事业部共同编制的《版权全流程指南·版权必知 50 问》手册,聚焦于为行业从业者、版权持有者和创作者提供全面而实用的指导,涵盖版权保护、授权交易、纠纷解决等关键领域。通过解答常见问题,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版权法律框架,应对复杂的版权环境,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与创新发展。

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吉祥物形象的法律属性有哪些?

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属于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的体育公益活动,根据国务院《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规定,其所使用的名称、缩写、会徽、吉祥物等可申请登记为特殊标志。相关赛事组委会将吉祥物形象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登记后,可据此享有对吉祥物形象的特殊标志专有权。

同时,吉祥物形象还是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赛事组委会对其享有著作权。

·执笔律师·

·编委会·

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

文娱法律事务部 & IP 保护与开发事务部

·主编·

徐晓芳 王晗晨

·副主编·

李峰沄 宋天一

·编委成员·

徐晓芳 王晗晨 李峰沄 宋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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