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新增普惠托位1万个。”北京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这一举措。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洪秀敏向记者表示,针对不少幼儿园释放学位办托班的情况,建议尽快出台相应的办托标准,明确班级设置、保育规范、师资培训等问题。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洪秀敏
幼儿园办托班,相对街道社区和社会办托,师资素质、场地环境等方面更胜一筹,因此,家长也倾向选择幼儿园托班。而在“少子化”趋势下,“托幼一体化”能够解决幼儿园持续发展问题;在补齐2-3岁婴幼儿托育短板的同时,还能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专业化发展。
但幼儿园办托班,并不等于简单向下延伸开个“小小班”。和3-6岁的孩子不同,婴幼儿群体在年龄、身心发展特点、养育和教育方法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另外,越是面向低龄的托班,越要求更低的师生比,以及适合低幼孩子的教具、课程等。
可见,幼儿园办托班,无论环境改造、卫生安全,还是保育规范、管理机制等,都需要进行调适。
针对幼儿园办托班,洪秀敏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对各区适龄人口变化和学前教育资源的摸底和研判,根据不同区域的结构性矛盾,统筹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和幼儿园托位供给;另一方面,由于幼儿年龄越小,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差异越大,2-3岁幼儿的身体发育、自理能力、活动能力、心理发展水平都有这个年龄阶段的独特特点,对场地条件、设施设备、一日生活活动安排和保育方面的照料需求都有别于幼儿园的孩子,因此托班的环境和材料、课程和活动、教师的保育素养等也有不同的要求,不能简单往下延伸,需要加快制定幼儿园托班的举办标准和管理规范,按照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和保育要求,明确幼儿园托班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保教工作和管理工作等方面基本规范和要求,参照目前已经颁布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等做必要的改造和优化。
在幼儿园尚未明确相关托育标准的情况下,不妨参考托育机构基本标准,尽可能通过软硬件升级,满足托育服务的特殊要求。
因此,尽快为幼儿园办托班设置专门的科学标准,既是托幼一体化系统工程所需,也是为后续幼儿园迅速批量复制提供模板,更是确保托育婴幼儿健康成长的迫切要求。
来源:新京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视频号推荐 #
品牌推广 | 培训合作 | IP打造 | 课程学习 | 转载开白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