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欠款多次讨要未果,某轮胎服务中心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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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23年12月05日《贵州法治报》刊发题为:《执行法官蹲守“欠款人” 小微企业拿到“救命钱”》稿件)

据悉,2022年5月7日,被执行人刘某到六盘水市钟山开发区某轮胎服务中心购买轮胎,总共产生轮胎款7.31万元,2022年7月15日微信转账1万元,经双方结算,被执行人刘某尚欠钟山开发区某轮胎服务中心轮胎款6.31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剩余款项于2022年8月1日前付清。

后经多次催讨,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该笔轮胎款。2023年2月22日,钟山开发区某轮胎服务中心到水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后经法官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

被执行人无不动产、无车辆,微信账户仅有1.1元,银行账户有1612.19元。

后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某置之不理。

经过多次寻找和耐心蹲守,终于在4月18日,社区网格员打来电话,反映被执行人刘某已回到家,在被执行人父母家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拘传到法院。

最终,在法官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刘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将案款缴纳至法院专用账户,水城区人民法院及时将执行款6.31万元发放给申请人钟山开发区某轮胎服务中心。

从记者采访执行法官中我们了解到,这家服务中心当时面临经营困难,因为拖欠供应商的货款,供应商已停止向其供货。

在法律强大威慑下,最终,被执行人刘某积极打电话筹集款项兑现,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执行案款到法院专户后,执行人员立即结算,并提起审批发放,及时与财务部门对接,7天的时间顺利将案款发放至申请人。

这笔钱申请人收到后,及时支付了供应商,供应商恢复了正常的供货,企业困难得到了一定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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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采访中,我们还了解到,欠款不还将会有很严重的后果,不还钱,真的是啥也干不了,处处受限。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乘坐轮船二等舱位、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受限;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个人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购买不动产、车辆等受限;

个人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消费受限。

如今网络社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奉劝各位欠债人,欠的钱还是要趁早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