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社工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

现将嘉兴市委社工委《关于印发<市委社工委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委社工委〔2016〕3号)印发给你们,请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市委社工委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桐乡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社工委2015年工作要点

2016年社工委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的思维,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动的思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协调整合资源,联手联合发力,深化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三社”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推进“三社联动”创新发展

1、加强政策制度创制推进联动。着重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发展办法、社区协商和“三社联动”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三社”工作政策体系,推动形成市委社工委单位和县(市、区)相互合力支持、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促进居民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增进全民共建共享,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2、依托社会服务项目实现联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策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15]34号)精神,做好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编制工作,探索以购买服务为保障、项目化运作为纽带的“三社联动”新途径,推进社会组织和社工团队承接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新机制。

3、优化专业平台开展联动。切实加强各类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平台能力建设,推进体制外和体制内社工机构的“社社合作”,不断优化“三社联动”平台,继续抓好20个社区“三社联动”试点示范项目,各县(市、区)有50%的城市社区开展“三社联动”服务,促进“三社”信息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建共享。

(二)全面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

4、推动社区“综合岗”改革试点。根据《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嘉委发[2015]16号)要求,以试点开展社区“综合岗”和打造“全科社工”制度为突破口,创新“一人多岗”和“一岗多责”的社区工作服务方式,促进社工由“专业单项”向“多项全能”转变,打破社区社工“各管一摊”的分工状态,推动“一站式服务”向“一口式服务”转变,让社区成为主动服务居民群众的“前台”,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5、拓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目标,积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坚持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探索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小区协商、业主协商、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在城乡社区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引领城乡居民和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协商实践。

6、继续开展城乡社区对口见学活动。以推动“社区营造”、“参与式”社区治理等为工作目标,组织引导互相“学思路、学举措、学方法”,推动城乡社区重点在“三社联动”、社区结对共建、社区减负、提升服务等方面“见特色、见亮点、见实效”,上半年实现桐乡市城乡社区全覆盖,下半年总结提高争创一批特色示范社区。巩固城乡社区“去机关化”整治成果,认真落实《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一次“回头看”。

7、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3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与多元主体参与有机结合的农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健全村民自我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有效衔接的农村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形成乡土文化与现代文明融合发展的文化纽带,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

8、夯实城乡社区基层基础。严格落实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制度,研究制定《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督促落实村(社区)人财物保障到位,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配合做好政务服务网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工作,上半年城乡社区全面完成“中国社区”标识悬挂工作。修改完善社区结对共建制度,协调集聚有效资源,帮助社区解难题办实事。完成96345服务信息平台“浙江省联网”,加强薄弱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全面做好新一届城乡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三) 大力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9、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平台转型发展。借鉴成都社会组织学院的做法,不断提升和拓展市、县(市、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社工之家)功能,努力打造成为桐乡市社会创新的制度平台、服务需求与公益项目和资源的对接平台、社会组织党建中心、社会组织培训中心、公益项目开发与评估中心、社会公益展示与宣传中心,即“二平台、四中心”,切实为市委社工委单位培育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资源对接等方面给予“点对点”帮扶。

10、加大培育发展力度。加大街(镇)层面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到年底镇(街)平台覆盖率40%。进一步扩大直接登记范围,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和专业社工等社会组织。大力发展一批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工作室等枢纽型、支持型社区服务类组织。指导推动嘉善县、平湖市、桐乡市第二轮浙江省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创新示范观察点建设,总结提炼能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11、加强管理和能力建设。按照“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要求,加大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和年检年审,抓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建立级以上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制度。举办社会组织秘书长、专职人员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系列辅导讲座,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能力与水平。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政社分开成果,分类推进其他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工作。

12、加强社会组织党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研究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设置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和社会组织协商民主机制,有序扩大社会组织协商参与,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四)发展壮大专业社工人才队伍

13、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落实《嘉兴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专项规划》,推进“社工督导+社会工作师+助理社工师+社会工作员”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加强市校合作机制,吸引国内的优势资源来桐乡市进行讲学、授课、培训、实习,实施“本土督导人才培养项目”,以“师徒式”方式开展集中式、面对面、网络等督导,输送桐乡市优秀社工赴外实训进行重点培养。会同人才办、人社局、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桐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2016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支持广大年轻干部学习和运用专业社工知识、技巧和方法。

14、推进民政领域和社工委单位“社工+”品牌。在国家已出台政策文件和桐乡市已有探索实践的社会工作领域,如民政社会救助、困境儿童、老年等,市妇联妇女儿童、团市委青少年、市卫计委失独家庭和医务、市司法局矫正、市教育局学校等社会工作,积极做好调查研究、总结梳理、提出对策措施,创制出台一系列相关系统和领域的单项社工服务推进政策和措施,推动“社工+”专业服务品牌,更好地服务居民群众。

15、加强社工机构能力和服务规范化建设。发挥全国社会工作三实基地和浙江省社会工作培训实训基地作用,积极开展社工机构制度建设、财务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等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社工综合能力与素质。落实《嘉兴规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管理通知》和《嘉兴社工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办法》,从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源头和项目实施两方面入手开展过程与结果评估,提高项目成效和群众满意度,打造和评选一批社会工作品牌机构和品牌项目。

16、做好第十个“国际社工日”宣传周活动。举办桐乡市首届“发展社会工作,助力扶贫济困”和“社工,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社工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工作成果展、社工知识主题竞赛、发布社工倡议书等“八个一”系列专题活动,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专业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