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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个在美国谷歌公司工作的中国籍工程师,英文名叫Liren Chen,被美国检察院起诉,控诉他杀妻。后来他自己承认,他在他们位于圣克拉拉的家中,用拳打死了自己老婆。

检察官表示,当地警方接到邻居报案,赶赴现场,发现陈立人跪在地上一动不动,双手举在空中,右手“极度肿胀和呈紫色”,眼神茫然,衣服、腿、手臂和手上都有血迹,随后在卧室地板上发现了他妻子的尸体,头部有严重钝器伤。房间地板、墙面、门上都溅满了血迹。

后来警方送陈立人去了医院,治了手上的伤,出院后就拘留了,昨天就是第一次开庭。有网友讲,陈立人父亲参与了开庭,发现是个国内地方上有点头面的人,他们家请的律师是打了四十年家暴和性侵官司的老律师。

但是陈立人没来,还申请了再次入院。但是女方的家属,有人说是因为还不太了解签证的申请流程,所以目前还没来。目前法院也在催促等待。

立华我由于工作缘故,对这件事倒是有一定的发言权。所以,我只在我懂的部分发言。圣巴巴拉和墨西哥边境距离不远,陈立人如果是个惯犯,应该能想到及时处理现场,开车到墨西哥潜逃。惯犯的表现就是作案后毫无负罪感,精神不会受到任何冲击,并且由于之前有过犯罪的经验,所以对潜逃的预案较为熟悉。

排除惯犯的可能,就要想想是不是预谋犯罪。预谋犯罪的重要特征,虽然是对暴力行为使用的节制和审慎。但如果出于报复的目的,是单纯的发泄,那么对暴力手段的使用就立马疯狂了起来,并且表现的极为残忍。

由此,立华我提出第一种假设,陈立人杀妻符合一般情境的意志型暴力犯罪。此类犯罪往往是长期不良情绪积累的结果。其心态不同于激情犯罪,这种罪犯的一般特征,是具有较强的意志力,不达目的绝不罢休。有一种类似古希腊人格四分法中所说的粘液气质。

平时城府较深,难以捉摸,做事计划性强,善于坚持。这些人往往喜欢自我为中心考虑问题,自尊心强,敏感多疑。

嫌疑人毕业于清华大学,咳咳,确实可以验证他具备上述特质的某些方面。但是是否一定会转化为暴力犯罪,是否一定是意志犯罪,存在着商榷的空间。由于意志型暴力犯罪的罪犯一般会进行预谋犯罪,一般会提前策划好工具,甚至想好逃跑路线。

但是,本案中并没有出现这些东西。嫌疑人老老实实在家里呆着。手足无措。这时,我们就不能排除这也是一种伪装的可能,嫌疑人甚至对于美国司法的流程非常熟悉,对于警方会如何给他定性,如何把可能的结果提交检察院,也有一定的了解。对于罪名的判决,也有一定的知识。

如果是预谋杀人,必然判刑要高,如果是激情杀人,且表现出悔过情绪,则判刑要低。我们无从验证嫌疑人是否已经了解过了上述知识。

所以,关于最后的定罪量刑,检方需要找到的是在凶杀案发生前一段时间,嫌疑人的学习记录。不可避免,工作压力也好,国外生活也把,一定会对嫌疑人的心态有影响,但是,这不是他是否预谋杀人的关键。

嫌疑人是否进行了系统性的刑侦知识学习,将是嫌疑人量刑的关键点。希望有能力且身份方便的读者朋友,及时帮忙,把消息传递给美国的检方。

立华我作为过来人,有一点话,想说给读者朋友。找对象也好,还是已经婚恋和也罢,不光是需要双方情绪稳定,还需要要找一个有一定解决矛盾能力的人,并且也让自己有一定的解决能力。

毕竟凡是关系,必有矛盾,工作的同事,生活的邻居,亲戚朋友,谁还能没有一点矛盾?婚恋更是如此,两人天天在一起,必然有诸多小矛盾。有矛盾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解决,而且放任矛盾坐大。及时解决矛盾,生活才会越来越好。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自己能解决,另一半也要愿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