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政府发布一批任免职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郭瑛同志任延安市接待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接待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司晖同志延安市接待处处长职务;

免去高建菊同志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职务。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闫九之同志任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国强同志为延安车村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常继平同志任延安圣地蓝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晓东同志为延安圣地蓝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李向阳同志任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柳象林同志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曹昊宇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延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田志明同志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伟军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郭清海同志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不再聘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冰冰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张明辉同志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黄河引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不再聘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黄河引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冯向勤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黄河引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朱延强同志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不再聘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马健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张引平同志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不再聘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贺建军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王磊同志任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再聘任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苏玺钰同志为延安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高星同志任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光同志为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吴军军同志为延安新投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免去古晓成同志延安水务环保集团黄河引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范江涛同志不再聘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延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李小郎同志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延安市司法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董维华同志任延安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财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辉同志任延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军彦同志任延安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闫九之同志延安市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师欣同志任延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水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莉同志任延安市水保生态治理和灾害防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建平同志任延安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县级督查专员职务。

延安市林业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马宝有同志任延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延安市林业外援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正县级),免去其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延安市乡村振兴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高延宜同志延安市乡村振兴局副县级督查专员职务。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开智同志任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延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

编辑:昭月

责编:李杉

审核:赖婷

终审:张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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