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家里人因为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现在家属收到了拘留通知书,说他现在关押在汝州市看守所。我想请问一下,家属现在可以给他委托律师为他辩护吗?能不能先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一下他呢?听他本人之前说他没有干违法的事,所有的与他人进行的交易都是合法的,都有合同。那么,像他这种情况律师介入案件以后可以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吗?具体规定有哪些?我能不能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谢谢您了!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余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自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律师,接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也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律师接受代为委托的,可以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告知委托事宜,明确委托关系。辩护律师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同意,并在会见笔录里注明。

律师介入案件以后可以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辩护律师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应当持律师事务所证明,出示律师执业证书,一般由二人进行。辩护律师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时,为保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邀请与案件无关的人员在场见证,或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辩护律师对证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载明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的姓名,调查的时间、地点,被调查人的身份信息,证人如实作证的要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当负法律责任的说明以及被调查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