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来临,不少放假在家的学生选择在寒假期间打一份“假期工”。近日,金牛法院发出提示,警惕披着“兼职”皮的“诈骗狼”,切勿掉进假期兼职的“陷阱”。
电商刷单
不法分子打着“敲敲键盘就能赚钱”的旗号诱惑学生应聘,前几单按照约定报酬以获取信任,让受害人不断加大投入,最后再以“任务未完成”“卡单”等各种借口拒绝退还钱款,并不断蛊惑受害人继续刷单。
金小法提示:
网络刷单本就是违法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
要求先支付押金/培训费
很多同学找兼职时会遇到先交钱后上岗的情况,而在给了对方押金之后,有些单位会以各种理由拒绝返回押金,钱就石沉大海了……还有的兼职说需要先培训,才能上岗工作,而这个培训课程的费用需要兼职人员自己支付,然而等你交了钱,对方说不需要兼职人员了……
金小法提示:
凡是要交钱的班不能去上!正规的企业即便有岗前培训,也都是免费的,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培训、培训费及服务期都有规定,所以千万不要掉进这种“坑”。
冒充客服、线下推广引流
有些诈骗团伙会招募“话务员”,要求入职者按照设定好的话术,按照非法获取到的公民信息名单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自称是各类平台的“客服”,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还有线下推广引流,多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要求事主扫描二维码或是用拉人建群、发送虚假广告来免费领取小礼品。这些工作就是诈骗引流行为。
金小法提示:
这些所谓的兼职工作其实是帮诈骗分子进行引流,挑选易受骗对象并获取信息,为诈骗分子下一步实施诈骗作准备。
找到一份寒假兼职后,还有哪些问题需要关注?对此,金牛法院给出“法官小锦囊”,帮助学生们在兼职期间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寒暑假工与正式工在法律上有什么不同,具体权益有什么差异?
寒暑假的兼职工在打工期间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未毕业的在校学生不能作为合格的劳动者应聘至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寒暑假期间企业与打工的在校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受到民法调整,而非受到劳动法保护,因此企业方不会按照劳动法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是执行8小时标准工时制度,只有毕业之后才能够走上正式的工作岗位。
寒暑假打工需不需要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我国现行劳动权益保障法律的适用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被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的劳动者依法享有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权益。
由于在校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在校学习,尚未进入劳动力市场,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在校学生利用学习之余的空闲时间打工补贴学费、生活费的校外兼职行为没有被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但在校学生可以通过与企业签订民事合同等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这样即可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在签订合同时要写清楚工作时间、地点、要求、工资报酬等,打工者在选择企业时要留心该企业是否为正规单位。如果不能签订书面合同,则应通过聊天记录或者录音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寒暑假工的工资标准有无相关规定?
关于寒暑假打工的工资标准问题,因在校学生以完成学业为其生活重点,并非以打工作为谋生手段,其不属于劳动法范畴的劳动者,因此劳动法中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并不适用于寒暑假打工的学生,但根据公平原则一般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寒暑假打工期间,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时,应该向什么部门、通过什么途径进行维权?
向人社部门举报企业的侵权行为;寒暑假兼职工与企业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而是受民法典保护的劳务关系,因此不适用劳动仲裁,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提起诉讼,对自身权益进行保护。(岳乐 金牛法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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