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务体系,为无偿献血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依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临床用血实际,2023年4月起,襄汾县人民医院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系统上线。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免工作将“事后报销”变为“医院直免”,简化了办理手续。此举旨在为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供“一站式”便捷的用血费用直免服务,提升广大无偿献血者的就医获得感,实现“用血服务不用跑”,切实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

2024年1月29日,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系统在襄汾县人民医院正式运行后,首例直接减免血费成功办理。此后,无偿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在临床用血后,可在襄汾县人民医院直接减免,不用多跑路,更大程度上方便了报销用血者。

血费减免对象

(山西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

血费减免所需材料

(无偿献血者自献血当日起,即可减免本人或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

献血者本人

(一)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具备下述材料:

1、无偿献血本人用血报销需提交以下材料:

1)无偿献血证;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4)就诊医院发票原件(复印件);

5)献血者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献血者直系亲属

(二)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具备下述材料:

1)无偿献血证

2)献血者和用血者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双方在同一户籍,可携带户口本;双方不在同一户籍,需携带关系证明,证明可由:单位、街办、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开据),或填写《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4)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5)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复印件);

6)献血者本人或用血者的银行卡(复印件)。

血费减免标准

(一)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本人献血量超过八百毫升的终身免费用血。

(二)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三)捐献全血的无偿献血者献血量达到八百毫升时,本人使用全血时,不限时不限量免费用血,未达到八百毫升时,五年内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按献血量的两倍免费用血。

(四)献血者本人使用机采血小板时,按照所献全血可提取的血小板量五年内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按献血量的两倍免费用血。直系亲属使用全血时,不限时等量免费用血,使用机采血小板时,按照所献全血可提取的血小板量等量返还。

(五)捐献机采血小板的,无偿献血者本人使用任何血液产品不限时不限量免费使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机采血小板时不限时等量免费使用,使用全血时按照不限时八百毫升免费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