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工业园区里的企业被认定为“违建”这两年比较常见的问题,各个地方在争创无违建城市,即在一个行政管辖区域内把涉及到违建的都要拆除。在这种情形下,行政管辖区内的工业园区,大面积的违建如何处理呢?工业园区违建形成的原因是什么?北京楹庭杨庆律师跟大家一起分析下相关的问题。
解决工业园区的违建问题,要从两方面入手,先分析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违建,根据原因找解决问题的出路。先来分析一下,实际上也就是大多数常见的一些情况,不少企业由于当时的政策原因,在当时企业成立时,通过会议记录招商引资,或者说是一些绿色通道,是符合当时的政策的,可能会出现手续办的比较简单,也可能是有些手续没有办下来,当时给予一些宽松的政策。
因为市场机会原因或者是一些经济效益的原因,首先投入生产先进行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补办了一些手续,有的也没有补办手续。当时按照法律规定的一些程序,有可能没有,也可能在办理过程之中,没有办下来的原因也包括企业的原因,也包括行政的原因,这两方面的原因都有。
有的地方比如说办了施工许可证,可能前面要涉及到规划,经过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国土部门的用地许可,有关部门立项许可,每一个部门的许可手续,都需要时间、需要政策或者需要有法律依据。但是,不管是行政的原因,还是企业主当时的法律意识原因,或者疏忽,或者是一些材料丢失也好,没有办理下来。
由于原因不同,解决的方向也就不同。导致违法建筑形成的,如果是相关部门的原因是要应当承担责任的。企业申请了手续相关部门不给办理,或者是停止了办理,或者是办理的错误等原因的,被拆迁人有权利获得补偿。企业这些手续没下来,不是自身原因导致的,是相关部门的一些原因导致的,可能是怠于行政,不行政或者是有的事要办,但是一些法律没有跟上没有办等等一些原因导致的。如果遇到规划调整或者是拆迁,那么,企业的违建是不能直接拆除的,也不能认定为违建。
另外,还可能涉及到企业方面的原因,随着法律的进步或者是相关部门执法的到位,已经大范围通知,组织各个部门进行登记办证补办手续,进行了补办以及补救措施。可能,比如说有的地方是按照时间年限进行,比如说一九九几年之前的怎么样,二零零几年之前的怎么样,之后的怎么样,会有一个时间段进行完善。
在这个完善过程之中,如果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大部分有手续,个别企业没手续,这个肯定要找自身的原因了。这种情况下,是要接受形成处罚的,严重的可能是不予补偿。所以说,这个问题在我们办案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可能是行政的原因,也可能是自身的原因,按照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这种情况下,可能没有手续的,出现不利后果,由企业主自身承担。所以说,企业主要注意把自己企业的手续整理下,有相关手续的更好,没有的,找找原因,能够弥补的抓紧时间补办相关手续。法律在逐步的完善,相关部门的一些业务怎么处理,如何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不仅通过网络还是其他途径,都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流程,希望大家也引起注意。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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