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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案例介绍、处罚结果、法律依据、宣传提示”四个方面,对存在的隐患单位场所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警示宣传,以身边的案例引导各企业、个体户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和守法意识。

案例介绍

2024年1月26日,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发现工业园区某厂存在封闭楼梯间未设置防火门、堆放物品遮挡室内消火栓、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演练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且该场所一层空置、二层为服装加工厂、三、四层为印刷厂、五层为家具加工厂,属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承租职责,管理混乱。

处罚结果

对该单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和遮挡消火栓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7600元整。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宣传提示

警惕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隐患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暗藏着诸多消防安全隐患

如有不慎

极易造成重大事故

1月24日15时30分许,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

什么是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有哪些隐患?

01

环境复杂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功能复杂,经营业态多,火灾荷载大,装修多采用易燃材料,加之用火用电频繁,极易引发火灾。

02

人员密集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流量大,内部违规设置临时摊位经常堵塞疏散通道,发生火灾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03

消防设施不完善

部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无法实现火灾的早期预警和初期处置。

04

消防安全管理缺失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分租普遍、转租频繁,容易形成“房中房”“店中店”,出现商铺违规住人、违规施工作业等情况,安全隐患极大。

05

人员逃生自救能力不强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对场所内疏散道路不熟悉,逃生自救能力不强。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安全指南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如何治理火灾隐患?

预防是关键!

01

明确管理职责

各出租方与承租方、管理单位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02

严格控制火源

严禁违规动火动焊、违规使用液化气罐、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自行车入室停放、充电。

03

完善消防设施

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04

加强消防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能力。

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惠安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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