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环资审判质效,凝聚农用地保护合力,日前,贵溪市人民法院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向该案三名被告人依法发出全国首份《耕地安全保护令》。

2023年3月,被告人王某、舒某甲、舒某乙、舒某丙(另案处理)经商议决定合伙养殖牛蛙后,承租贵溪市某乡镇内约15亩农田,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雇佣挖机将承租的农田耕种层挖出并加高田埂,将农田改造成条状池塘用于养殖牛蛙。经鉴定,王某等4人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殖牛蛙导致农用地毁坏面积为15.6亩,上述农用地原耕作层被破坏、土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2023年7月,被告人王某等3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投案后,三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对涉案耕地进行了整改,恢复了土地原状。

依法完成庭审程序并当庭宣判后,承办法官向三名被告人现场发出《耕地安全保护令》,责令三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按要求参与耕地保护及环资普法,以自身事例教育警示群众严守耕地保护法规,积极检举揭发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为确保环资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修复效果最大化,贵溪法院在全力弘扬“两山”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审理环资案件、努力探索生态修复举措的基础上,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耕地保护社会治理,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并引导被告人对受损土地进行修复;同时通过巡回审判、案例发布、业务培训、专题座谈等形式,不断增强农用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其树牢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和筑牢粮食安全底线的理念,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行为,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坚持协同共治理念,持续汇聚农用地保护合力。

来源:贵溪市人民法院

编辑:刘锋 审核: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