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2024年春节、元宵期间

县城烟花爆竹临时燃放点的通告

为配合做好2024年春节、元宵期间县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有序引导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我局结合本县城实际,在城区内设置了1处烟花爆竹临时燃放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燃放点位置

车上桥至车梅桥北堤。

二、临时燃放时间

2024年2月9日(农历十二月三十)上午9时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上午9时。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在规定时间、地点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燃放前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及燃放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和注意事项正确燃放。点燃后,人即离开,转移至安全的位置观看。打火机、烟或香等引燃物使用后及时熄灭。

(三)请自觉停放好车辆,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四)不得燃放非法生产或违禁品种的烟花爆竹。不得向着人群、车辆、建筑物、山林、电力设施等燃放烟花爆竹。无监护陪同的未成年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烟花爆竹临时燃放点及周边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等经营行为。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

特此通告。

平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31日

来源:平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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