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提出,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把握好时度效,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常态化机制,落实机构、股东、高管、监管、属地、行业六方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明确的2024年八项重点任务,其中,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被列为第一条。这是对中央相关会议精神的落实。去年10月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要求“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1月2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中小银行3912家,主要是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机构,总资产110万亿元,在银行业总资产中的占比是28%。从全国范围看,当前中小银行经营稳健,资产质量保持稳定,资本实力显著增强,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资产质量总体上处于比较好的水平,经营和监管指标均处于合理健康水平。也有少部分中小银行在前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风险,个别中小银行风险比较高。

肖远企指出,个别风险较高的中小银行,从全国来看,其数量和资产总额以及不良资产总额,无论占整个银行业的比例,还是占中小银行体系的比例都是非常低的。对于这些风险较高的中小银行,一方面对其实施高强度监管,逐步使风险收敛,同时,与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起“一行一策”,谋划实施改革化险的路径以及相应的举措。整体上是多措并举,稳妥有序化解和处置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其中有相当部分银行的风险已经大幅收敛,而且实现了可持续经营,改革化险成效正在显现。

据了解,我国中小银行中,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村镇银行的数量占比最大。截至2023年末,农村中小银行总资产55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的14%;超过70%的法人机构和网点在县域。近年来,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力度明显加大。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农村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2.3万亿元,超过此前六年之和。

省联社改革的推进,有利于推进中小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化险。1月29日,以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为基础改制而成的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在成都举行开业仪式,这是推动地方金融改革的又一标志性成果。截至目前,浙江、辽宁、河南、山西、广西、四川等地省联社改革相继取得成果或实质性进展。相关专家指出,农信系统改革提速,将有助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推进与金融风险化解,进一步提升农信社系统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对中小农商银行来说,省联社改革既有机会带来资本金补充,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同时将在机制上实现转换,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管理水平、经营绩效、抗风险能力及金融科技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常态化机制,需要落实机构、股东、高管、监管、属地、行业等六方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日前发文指出,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压实农村中小银行及其主要股东风险处置主体责任,加强央地监管协同,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推进不良贷款清收、追责问责、追赃挽损、惩治腐败和打击犯罪。“一行一策”制定风险处置方案,积极探索拓宽风险处置资源,合理运用各项处置工具和措施,在稳定大局前提下扎实稳妥化解风险,维护农村中小银行持续稳健运行。

相关人士指出,农村中小银行进一步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和风险水平,重在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常态化机制。常态化的风险处置机制,可以增强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做到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筑牢“安全大堤”。压实多方责任则是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重要抓手,其中地方政府有属地化责任,要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及处置不良资产。监管部门需配合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选优配强中小银行的高管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全面加强专业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审慎经营机制,并压实高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