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人身险,在破与立之间,朝着更深层次的转型持续推进。

这一年,代理人渠道继续开拓精英路线,银保渠道仍然持续发力;

这一年,传统寿险预定利率接连换挡,从3.5%到3%,目前仍在下探;

这一年,“报行合一”持续强化,银保渠道打响“第一枪”。

也是这一年,在各种监管政策下,人身险产品出现转变,如部分增额终身寿险停售、银保产品“回炉”再上架、短期健康险产品迎来摸底排查等。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些改变中,人身险产品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强化“报行合一”的背景之下,不少产品仍未达标。

2月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监管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人身保险产品情况的通报》(简称《通报》),在表扬9家保险公司的同时,批评了14家保险公司在部分人身险产品经营方面做得不到位,例如,产品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基本原则、产品管理不到位、精算假设不审慎等。

监管要求此次被批评的公司要在2月26日前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

国家战略指引高质量发展

9家险企受表扬

养老、健康、长期护理、乡村振兴、普惠金融,这些关乎社会民生的领域,均是国家重视且鼓励企业重点发展的方向。 作为和谐社会的“稳定器”,近年来,保险紧跟国家战略,在服务社会民生方面表现得更为积极。

在《通报》中,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监管司表扬了9家人身险公司,包括泰康人寿、太保寿险、人保健康、中国人寿、农银人寿、平安人寿、中邮人寿、新华人寿、人保寿险。

在丰富养老险、健康险供给方面,泰康人寿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将专属商业养老险等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体系,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太保寿险则是推出重疾一体化风险解决方案,从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人保健康开发新款长期护理保险,丰富了消费者护理保障选择。

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中国人寿开发“乡村振兴”系列产品,为符合有关乡村振兴政策条件的人员提供身故、高残、医疗费用补偿和综合意外伤害保障;农银人寿开发“三农”专属产品,覆盖多种自然灾害和交通工具意外保障,降低客户返贫风险;人保健康通过开发专属护理险,助力解决特困人群无人照护的难题。

在普惠保险方面,中国人寿为一些新业态从业者开发了价格实惠、投保便捷的系列产品;平安人寿则针对新市民提供“医疗费用支付+就医服务”一体化的医疗险产品,提供全流程的医疗保障和住院服务;中邮人寿从老年人、儿童、高血压患者等特殊慢性病人群入手,开发15款普惠保险产品,优化投保理赔流程。

除此之外,中国人寿针对中老年人开发防癌疾病保险,支持免体检投保,解决中老年人投保难问题,同时,中国人寿还开发了少儿医疗险组合产品,并提供甲流、肺炎等特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新华人寿主要针对未成年人提供30年期健康专属保障;人保寿险则是面向心智障碍家庭患者开发专属产品。

产品设计管理存问题

14家险企被批评

回望2023年的人身险,在“破与立”之间不断探路,尤其是在制度层面,随着各种监管文件的下发,人身险市场也迎来了转变。 在这其中,“报行合一”当属2023年最火热,也是最具影响力的存在。

从2023年8月,监管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到2023年10月《关于银保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再到2024年1月1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折射出对银保渠道“报行合一”规范的坚定决心。

在新旧制度转换之际,必然会有一些险企出现“不适应”。在此次《通报》中,监管也指出了部分险企存在的问题,包括产品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基本原则、产品管理不到位、精算假设不审慎、对产品智能检核系统相关工作要求重视不够等。

具体来看,产品设计不符合“报行合一”基本原则方面,个别险企产品设计违背精算原理,实际费用超过预定附加费用率,有的则是产品定价费用假设与利润测试费用等不一致等,其中,中英人寿、信泰人寿、平安人寿就在这些方面出现问题。

产品管理方面,监管指出一些险企存在管理不到位问题,例如,经常犯一些低级错误,尤其是监管多次列明的问题,仍有险企“上榜”,如平安健康、信美人寿、中意人寿、瑞华健康、横琴人寿、友邦人寿六家险企。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监管司称,这些问题也反映出公司合规经营意识欠缺,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精算假设方面,部分险企对精算技术的科学应用重视不够,对精算人员履职独立性保障不足,发生率表使用以及费用率设定存在问题。爱心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国宝人寿、太平人寿、瑞华健康、国联人寿六家险企报送的部分产品就因此被通报。

此外,监管还指出部分险企未按照产品智能检核系统要求规范报备产品并准确填写系统相关信息。其中,德华安顾人寿报送的多款产品条款要素表和精算报告信息表填写内容与备案材料不一致,导致多次重复报送。还有一些险企停售产品未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报送。

压实产品设计管理流程

强化总精算师终身问责制

无规矩不成方圆。

正如监管所说,“科学高质量的产品报备是‘报行合一’工作的重要前提与基础”,各家险企应持续加强和改进产品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对此,监管从产品管理、精算管理、产品开发设计、内部考核等方面提出要求。

产品管理方面,监管表示未来将持续强化对总精算师的终身问责机制,同时,各险企要切实提升合规经营意识,履行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产品报备工作的审核把关,杜绝出现低级错误。精算人员要深入学习并时刻遵守精算师职业准则,总精算师要履职尽责,持续提升专业性、独立性、职业道德,把好产品开发设计关。

精算管理方面,各公司要高度重视对保险精算技术的科学应用,持续加强对产品开发设计底层逻辑的研究,以利差、费差、死差管控为抓手,持续增强产品设计的审慎性。同时,各险企还要加强对精算假设全周期持续管理,确保各环节精算假设的合理性、准确性、公平客观。

产品开发设计方面,规范产品报备,严禁以形式上的合规掩饰实质上的违规。各险企要做好产品回溯工作,通过停售或重新报备等管控精算假设偏差或调整产品精算假设。投资收益率假设要参照以往投资收益情况,建立有效约束机制,探索建立与预定利率的联动传导机制。另外,各险企要规范使用生命表、重疾表等,严禁人为随意调节,避免产生重大偏差。监管提醒,同一款产品在不同渠道销售的,不得采用不同的利率测试费用假设。

此外,监管提醒各险企抓好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产品通报情况作为各级产品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监管司称,下一步将持续严监管产品,进一步强化人身险产品智能检核系统的功能作用,加大产品核查力度,规范产品报备工作,全面推进“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