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A股上市公司涉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迎来进展,其中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左江”,300799)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报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堡龙”,002776)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医疗”,300273/400175)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有二审终审胜诉判决,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002247)也有投资者胜诉一审判决,聚龙股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股份”,300202)已有投资者拿到赔偿款,诉讼时效不足三个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上述上市公司均面临投资者诉讼,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7321036999或小程序“信本股民索赔团队”自愿登记索赔。关于上述公司诉讼案件已有新进展,投资者可持续关注上述案件情况。
*ST左江(300799):证监会通报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2023年12月1日晚,*ST左江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被立案调查之前,*ST左江早就疑点重重。2023年7月公司股价最高飙至299.8元,累计最高涨幅达835%,可谓“最贵ST股”。然而,在“最贵”光环之下,*ST左江早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点关注,去年六度发函,涉及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以及两封关注函,此外还连续四周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即使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后,*ST左江也频繁登上龙虎榜,股票交易屡次异常波动。2024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通报*ST左江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中国证监会已初步查明,*ST左江2023年披露的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3年12月4日之前买入左江科技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柏堡龙(002776):股民索赔案诉讼时效即将届满
2021年3月18日,柏堡龙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21042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2年4月19日,公司及相关人员于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8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6号),中国证监会认定柏堡龙存在违法事实:(1)柏堡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柏堡龙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3)柏堡龙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2022年7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对中兴财光华、姚庚春、赵丽红、白新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6号),处罚事由为中兴财光华为柏堡龙提供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5年6月17日-2021年3月18日期间买入,无论在2021年3月1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虽然公司股票退市,投资者依然可以因其之前的证券虚假陈述而行使自己的索赔权利。目前股民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决,根据柏堡龙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因虚假陈述面临多名二级市场投资者起诉,涉诉金额8,906.98万元。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4年3月,一旦错过,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
和佳医疗(300273/400175):股民索赔案件已有二审终审胜诉判决
2022年12月7日晚,和佳医疗发布《关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及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立案。2023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广东证监局认定和佳医疗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当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净利润等信息,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1月7日-2022年4月1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4月2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通过17321036999发起索赔登记。
据公开信息显示,近日和佳医疗索赔案件迎来新进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和佳医疗的上诉请求,投资者二审终审胜诉。
聚力文化(002247):股民索赔案件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2019年5月24日,聚力文化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15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号),经查明,聚力文化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对美生元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8年虚增收入、利润,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7年4月28日-2019年4月25日期间买入聚力文化且有持仓,无论在2019年4月26日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目前聚力文化索赔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除了上市公司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同时余海峰对聚力文化的应付款项在10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薄彬、胡皓、姜飞雄对聚力文化的应付款项在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禹碧琼对聚力文化的应付款项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聚龙股份(300202):已有投资者拿到赔偿款,诉讼时效不足三个月
2021年7月14日,聚龙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辽证调查字202172号、202173号、202174号),因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1月5日,聚龙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辽宁证监局认定聚龙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6年8月23日-2021年4月12日期间买入聚龙股份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4月1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自聚龙股份被立案以来,因聚龙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受损的投资者,相继向法院提起诉讼。赵敬国律师团队递交的一批投资者立案,在沈阳中院的组织下进行调解,当事人已拿到赔偿款。目前本案诉讼时效已不足3个月,受损投资者宜尽快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上述上市公司皆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而面临投资者起诉,符合文中索赔条件的股民,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具体索赔流程
信本证券索赔团队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7321036999、1731737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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