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四川赛格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小金县财政局决定,对四川赛格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处以采购金额(2697966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罚款13489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肆佰捌拾玖元整);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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