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了解到,近日,青黄征预公告〔2024〕3号发布,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海西路以西、大台村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台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2范围:位于黄岛区滨海街道凤凰台路西、映山红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山王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3范围:位于黄岛区滨海街道融合路西、映山红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海崖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新能源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2拟用于数字恒华智慧园暨总部基地搬迁项目开口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拟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邮轮空乘综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开口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I级区片每亩补偿8.5万元。

来源:黄岛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