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协议书,岳父想将女婿从此吃得死死的!
这个岳父不是人。
2005年春节,四川某地男子王成刚,因为32岁未婚,家里人又催婚得紧,就和当地一离异女子李小玲相了亲。
相亲三天之后,未来岳父主动找到他签下了一纸协议书,王成刚答应每个月给岳父1800元、岳母1800元共计每个月3600元的赡养费。
未曾想,却从此为自己种下了祸根!
事说从头,大龄男终于迎来了爱情的春天。
说起王成刚,他也曾经是当地很有名气的人物。
从小到大,他可就是家里的乖乖宝。
听话,肯动脑筋,读书用功,从小学到高中,他所在的班级,从来他都是班级读书成绩的第一名。
高中的时候,他的唯一志愿,就是考入清华大学。
然而天意弄人,参加高考那年的四月份,王成刚的父亲因为一场车祸受了重伤,家庭惨遭变故。
全家就三口人,母亲长年体弱多病,父亲本来是家里的顶梁柱,靠开黑三轮车拉货、载人,岂料车祸自己受重伤全责,抢救二十多天之后,最终撒手人寰。
这对于一个多月之后,即将参加高考的王成刚来说,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那一年高考,王成刚发挥失常,却又是情理之中,没能如愿考上清华大学,却依然考上了武汉大学。
大学毕业之后,王成刚一心想要孝顺自己的母亲,从此将一切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之上,却没有多少的心思谈恋爱成家。
日子一晃而过,他工作了10年,工作取得了好成绩,成家的事情却成了老大难。
他也想恋爱成家,然而却又每每力不从心。
他的母亲此时则更是着急了,在他的面前经常念叨:
你的父亲死得早,是我体弱多病没能力,把你给害苦了。
每当这个时候,王成刚都想着能够对自己的母亲说:
能把我供到大学毕业,自己已经非常感恩的了,婚姻的事情,我应该自己解决,一时解决不了,不应该怪母亲。
可是,他却难以启齿。
时间到了2005年,那一年,王成刚已经32岁了。
在农村,超过25岁的成年男子通常就是大龄光棍了。
有人说,王成刚是读书把自己给读呆了,这一辈子恐怕只能单身了,他的母亲尤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都急昏了头了。
春节,乘王成刚放假回家的时候,他的母亲早早地就拜托了王成刚的二姑,给他务必物色一个女孩子,好让他早一点成家。
可当今的中国,未婚的女性却又少又刁,哪有那么好找老婆呢?
无奈,实在没有年貌相当的,二姑只得给他找到了一个二婚的,29岁,名叫李小玲,带着一个5岁的小男孩,离异,小男孩的父亲每个月给小男孩3600元的生活费。
王成刚答应了和李小玲的见面。
不曾想,这一见面不打紧,王成刚一见到李小玲本人,当即惊为天人。
正所谓:
世上纵有女人千千万,王成刚却就爱李小玲这一款。
见面后的当天晚上,在得知李小玲同意与自己交往之后,王成刚告诉自己的媒人,也就是自己的二姑:
今生,我王成刚的妻子就是李小玲了。
二姑沟通之后,马上又告诉了王成刚一个好消息:
三天之后,双方的父母,准备来王成刚家见面吃饭。
王成刚一听大喜,与自己的母亲商量之后,告诉二姑:
你告诉李小玲及其家人,大家的这个年龄,都是奔着婚姻去的,如果没有意见的话,三天之后就先订婚吧,现在是春节,年底就结婚。
二姑将消息传给了李小玲及其家人,对方立即就同意了。
此时的王成刚,乐得头都晕了。
三天之后,王成刚的二姑领着李小玲和她的父母,来到了王成刚家。
大家坐在一起,其乐融融地先是吃了一餐饭。
饭后,岳父母提议:
今天,就权当是两人的结婚,其它的仪式,能省则省。
王成刚和母亲一听,欣然同意。
这时,岳父又说:
你们家的房子这么大,上下层复式,人少太浪费了,我们也只有这么一个女儿,百年之后,身后的一切都将是女儿女婿的。不如自己两口子在女儿结婚之后,我们也搬来和女儿同住,一来,能够帮忙照顾女儿做些家务,二来,也省了逢年过节两边跑。
王成刚和自己的母亲一商量,当即也表示同意了。
接下来,岳父的另一番操作,却将王成刚牢牢地拿捏住了。
岳父接着对王成刚说:
你现在的收入已经达到了年薪5、60万,这一点我们两个老的和你的妻子李小玲都非常的满意。
你的妻子的第一段婚姻,已经有了一个男孩,这一点我们也没有瞒你。
现在,这个男孩法院判给了男方,但是男孩不愿意去他爸爸那里,一直是跟着他妈妈李小玲的。男孩的爸爸每个月因此给了李小玲3600元,作为男孩的生活费。
如今,我们需要签一份协议:
你和李小玲结婚之后,每个月必须给你的岳父、岳母每个月3600元生活费,也就是我们老两口,每人每个月1800元。
这个钱,我们会给你们小两口存着,一分钱都不会使用,我们会单独各自立一个存折,一定不会失言背信。
而且,凭你的收入,这点小钱,你也一定不会在乎,我们签协议为据。
听到这里,王成刚有了一丝犹豫。
但他自己却搞不明白,自己为啥子就这么喜欢这个李小玲。
他和李小玲,刚刚才认识三四天。
但在他的眼里,李小玲风情万种,摇曳生姿,他对她就是一见倾心,从此一眼万里。
虽然,他还没有展开了更多的热烈追求,但他认为,自己的真诚和多金,已经深深打动了李小玲。
他的二姑这时也当着他妈妈的面对他说:
既然你们已经彼此倾心,那就下定决心吧,好的姻缘难寻,大家要彼此珍惜和多为对方付出。
于是,王成刚当即下了决心,和岳父签订了协议,最终和李小玲牵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此时的王成刚,甚至觉得妻子李小玲就是一只白天鹅,能和自己结婚,那是自己几辈子才修来的福气。
而李小玲,却仅仅是因为王成刚对自己和家人的百依百顺、言听计从,才最终下定了决心嫁给他。
所以,婚后的李小玲在王成刚面前,就一直随心所欲,恃宠而骄。
而王成刚在与李小玲结婚一周之后,就将妻子放在了家里,自己却只身又回到了深圳的公司,因为工作太忙,俩人长久的都彼此见不着一次面。
李小玲接来了自己的父母陪伴自己,王成刚也考虑到怕妻子太孤单,有岳父岳母和她住在一起,彼此好有个照应,自己的心里才会感到心安。
李小玲的父母则把自己原来家里的房子租了出去,然后来到了王成刚的家,住进了女儿家的新房。
看到女婿新装修的房子富丽堂皇,两位老人就动起了歪心思。
他们认为:
王成刚身为公司的部门经理,挣到的钱比自己的女儿李小玲多得太多了,万一在外沾花惹草,自己的女儿岂不是吃了大亏?
于是,他们就给女儿出了主意:
要求王成刚还要把房子过户给李小玲,这样,大家才能够放心。
同时,还要求王成刚给他们老夫妻每个月各1800元,合计3600元的赡养费,必须按照白纸黑字签下的协议,每个月5号之前必须兑现。
第二年春节,李小玲的父亲与王成刚重新签定了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经双方协商,以及男方的认可,男方名下的小区房产,是在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完成的;
2.经男方同意,其在四川的房产,在岳父岳母居住期间,不得打扰,男方愿意承担岳父、岳母每个月各1800元的赡养费,二人合计每个月3600元;
3.经男方同意,本协议是由女方代为书写,但却全权代表了男方的意愿,并且征得了男方的同意,婚内如果男方再次购买了任何的房产和不动产,必须写上女方的姓名,并归双方共同所有;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和岳父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鬼使神差的,在结婚第二年的春节期间,由于李小玲的软磨硬泡和又哭又闹,王成刚最后竟然心一软,最终签字画押并按上了手印。
面对妻子李小玲的破涕为笑,王成刚当时也没有多想,只以为妻子不过是求个心安,自己本来就爱妻如命,签个协议又有什么呢?
可是,没过多久,李小玲的事业也迎来了春天。
她在一家公司里的业务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她的业绩也变得越来越好。
不知不觉之中,李小玲的变化非常之大,她也和王成刚一样,常常忙得回不了家。
这年春节,王成刚和李小玲商量:
准备要一个孩子!
但李小玲却再推托,理由是:
第一,自己的事业好不容易才刚刚有了点起色,不想因为生孩子耽误了事业;
第二,王成刚的房子一定要先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自己才能答应生孩子;
第三,因为房子是贷款买的,需要还完了贷款,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然后安心生孩子。
王成刚心想:
赶快做完手上的几个大单,把贷款还完了,将房产证加上妻子的名字,妻子肯定就会给自己生一个大胖小子。
从此,李小玲变得是越来越忙了,而且也变得特别爱钱,她经常问王成刚要钱,变得越来越淄铢必较。
王成刚心里就觉得非常的奇怪:
既然妻子的业绩量越来越好,那肯定是会挣到钱的,怎么却总是跟自己要钱呢?
王成刚一想:
难道是妻子被人骗了吗?
这一年的春节,为了一探究竟,王成刚就来了个悄悄跟梢,想看一看妻子究竟是与哪些人在打交道。
谁知道,一个惊天的大秘密浮出了水面。
这一天,王成刚骇然发现,妻子和一个陌生的男子,神色亲密地进了一家酒店,两个多小时之后,才又举止亲密地走了出来。
其实,在这之前,早就有风言风语传到了王成刚的耳朵里,只是王成刚心里根本就不相信妻子会背叛自己。
可眼见为实,王成刚这一次却并没有打草惊蛇。
两天之后,王成刚约好了两个朋友,一起将李小玲和这名陌生男子堵在了酒店的床上。
面对王成刚的质问,李小玲毫不掩饰地坦然承认:
自己确实是早就出轨了。
她还埋怨王成刚:
你一个蠢才,只知道挣钱,却从来不多陪陪老婆,你不陪老婆,自然会有人替你来陪!
王成刚那个气呀,简直就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一气之下,王成刚向李小玲提出了离婚。
而李小玲也没有拖泥带水,简单干脆地回答道:
离就离,谁怕谁!
而令王成刚没有想到的是,离婚,并非他们问题的终结,而只是另一个噩梦的开始!
得知王成刚和李小玲将要离婚的岳父岳母,立即拿出了那份先前签好的协议书, 上面赫然有王成刚的签字和手印。
王成刚的岳父将王成刚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成刚支付自己夫妻两人30年的赡养费129.6万元。
理由是:
自己夫妻二人此时才50多岁,本来仰仗着这个女婿给自己养老,现在因为女婿的原因,闹得女儿女婿要离婚,自己俩夫妻不说能活到长命100岁,但起码再活30年没有问题,因此,王成刚应当赔偿老夫妻二人30年的赡养费损失。
那么,这件事情,法院又是怎样判定的呢?
在法庭上,李小玲的父母表示:
王成刚既然已经答应每个月给二老每人一个月1800元,合计每个月共3600元的赡养费,那就要说到做到,不能反悔。
如今二老才50多岁,不说长命百岁,起码还能活30年,活到80多岁肯定没有问题,因此,王成刚要和李小玲离婚,先得补偿二老的损失费,每个月3600元,合计129.6万元。
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对此展开了争论。
王成刚却说:
本人和李小玲离婚,责任全在李小玲出轨。
而李小玲却振振有词地声称:
自己的出轨,和王成刚对她多年的漠不关心,有很大的关系。
李小玲的父亲则强调:
你们年青人的事,我们当老的无法过问,但我们两位老人家的事情,你们年青人却无论如何都应该安排得周到妥帖,所以,我们的30年赡养费问题,王成刚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仼,并且处理好。
并且,这件事情从一开始王成刚就确认过的,有协议书为证。
在法庭上,三方各自为战,各执一词。
而法官则听证完三方的证词,法锤一拍,宣判称: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解释,和民风民俗的相关规矩,女婿对于岳父母,却并没有直接的赡养责任。
这就意味着,从法律的角度出发,王成刚对于岳父母,是没有硬性的赡养的义务的。
因此,法庭宣布王成刚和李小玲的婚姻关系可以依法去民政局解除,而其岳父的诉求,要求王成刚赔偿岳父母30年的129.6万元赡养费,法庭则不予支持。
对于这样的结果,王成刚表示早就在自己的预料当中。
李小玲表示无所谓。
而王成刚的岳父,却当庭表示不服判决,一定要上诉。
旁听席上的人们一听,不由得一片嘘声:
“真是什么样的家庭和父母,教出什么样的女儿!”
“这个王某,其实也是个糊涂蛋,竟然连这样的霸王条款也敢签!”
“啥样子的父母,就会生出啥样子的女儿,以财产为目标的婚姻,根本就是在诈骗!”
“唉,都说本分善良的女人总会碰上渣男,但现在可惜的是,负责任的男人,又偏偏碰上了个渣女。”
“现在,有些女的总是要求男的既要有钱,又要懂得浪漫,可她也不想一想,男人为了挣钱,哪还有时间浪漫?”
“这其实应该算是一个好男人,只可惜碰上的是一个渣女,也真够倒霉的了,还外加碰上了一个渣岳父!所以,找人生伴侣,人品才最重要。”
“哎呀,这个男人可真够倒霉的了!”
面对旁听席人们的议论纷纷,法官却根本不理会这些,只宣布退庭。
面对这样的结果,王成刚的岳父却并未死心,很快就提起了上诉。
于是,前岳父和王成刚就展开了上诉与反诉的拉锯战。
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也花费了更多的吋间,去取证和访问了相关的资料和人员,最终还原了事实的真像。
王成刚也因此被整得精疲力竭,官司一直打到2023年8月,二审判决称: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 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按照 《民法典》的相关解释,和当地民风民俗的相关习惯,女婿对于岳父母,并没有直接的赡养责任。
因此,王成刚对于前岳父母,是没有硬性的赡养的义务的。
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而王成刚虽然签署了协议,每个月给岳父母3600元的赡养费,但是,这个行为,只能说明是婚姻存续期间的约定,并且是以王成则和李小玲俩人的婚姻存续为基础的。
而如今,俩人既已离婚,婚姻就不复存在,所协议的内容当然就不能作为离婚后还要继续支付赡养费的理由。
王成刚和李小玲既已离婚,王成刚和李小玲的父母理所当然就没了关系。
老人有自己的子女,女婿、儿媳对老人的赡养都是没有义务的。
法院经过细心的审理,查明了事情的原貌之后,最终判决:
王承刚无需承担,对前岳父母支付赡养费的义务。
法院最终驳回了王成刚前岳父的诉讼请求,宣布王成刚前岳父败诉,并宣称:
二审认为,一审判决合情、合理、合法,因此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并宣布此为终审判决,双方均不得再次上诉。
面对这种结果,王成刚的前岳父只得搭拉下自己的脑袋,独自一个人灰溜溜的离开了法庭。
而王成刚则表示:
以法治国,就必须从民生小事做起,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心,才会逐渐地建立起来。
王成刚非常的感谢法官的秉公办事,最终没有给坏人撑腰。
王成刚表示:
今后一定会惠眼识人,不会再色迷心窍,也坚信自己终归能吃一堑、长一智,通过自己的努力,早晚会获得自己的幸福。
对于这次的事件,大家有怎么样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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