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由于罗马帝国的疆域辽阔,历史辉煌,文化灿烂,所以现在有许多人以精神罗马人自居,简称“精罗”。然而光了解罗马的历史与人物并不算真正的精罗,只有深入了解罗马的文化与社会,才算真正的精罗。那在古罗马,什么样的人才能算罗马人呢,船长为你细细道来。

一, 罗马公民权

人类的身份认同主要有三种类型,那就是地域认同,文化认同,血缘认同。而罗马从前753年建立到1453年灭亡,总共存在了两千多年时间,因此罗马人的疆域、文化、血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罗马人的含义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这两千多年间发生了很大变化。

虽然罗马人征服了许多民族,而被征服民族也逐渐罗马化并融入了罗马,可罗马境内始终没有形成一个主体民族,所以罗马人无法被视为一个族群,更多是一种文化概念。不过罗马人都有罗马公民权,所以只要一个人拥有罗马公民权,那他就是罗马人。

罗马公民权是古罗马时期每个罗马人在法律、财产、社会地位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而公民权又与非公民权相对,所以拥有完整罗马公民权的人相比没有完整罗马公民权的人在政治和法律等方面享有许多特权。

罗马公民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即罗马公民有权选举政务官和竞选政务官;参军权,即罗马公民有权加入罗马军团服役并领取军饷和分享战利品;财产权,即罗马公民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等等。

当然,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得履行义务,所以罗马公民的义务包括:接受定期的人口普查,如实登记财产;缴纳赋税,即每个人都要按自己的资产总值缴纳一定比率的赋税;服兵役,即加入罗马军团为罗马效力;等等。

在古罗马时期,并非每个生活在罗马统治下的人都享有完整的罗马公民权,例如外邦人和奴隶,他们就没有罗马公民权,自然也不受罗马法律的保护,更不能加入罗马军团。

而罗马公民权的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存在一个逐渐扩大的过程。最开始罗马公民权仅限于居住在罗马城内的男性成年公民,后来随着罗马的不断扩张,许多被征服地区的人也被授予罗马公民权。例如前1世纪时罗马公民权扩展到整个意大利半岛,而到了3世纪初每个罗马境内的自由人都有了完整的罗马公民权。

二, 罗马公民权的获得

罗马公民权主要靠出生获得,根据罗马的法律规定,只要父母都是罗马公民,那他们的孩子出生时会自动获得罗马公民身份。

如果父母中只有一方是罗马公民,另一方是外邦人,那孩子的罗马公民权要根据父母的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孩子父亲是罗马公民,母亲是外邦人,双方有合法的婚姻关系,那孩子就是罗马公民。

如果孩子父亲是罗马公民,母亲是外邦人,而双方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那孩子不算罗马公民。

如果孩子父亲是外邦人,母亲是罗马公民,双方是合法的婚姻关系,那孩子不算罗马公民。

如果孩子父亲是外邦人,母亲是罗马公民,双方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那孩子算罗马公民。

如果父母都不是罗马公民,那也有办法成为罗马公民。比如外邦人虽然不能参加罗马军团而成为正规的罗马士兵,但可以加入罗马军团中的辅助部队,协助罗马正规军作战。而辅助部队的士兵在退役后会自动获得罗马公民权。

三,拉丁公民权

在罗马除了罗马公民权外,还有拉丁公民权。而拉丁公民权是罗马给予被征服地区居民的一种公民权,可以视为一种有限或不完整的罗马公民权,因为最早授予罗马城附近的拉丁部族而得名。不过拉丁公民权与罗马公民权在许多方面差别不大,除了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参军权外,其他基本一样。

罗马的扩张持续了数百年,为了巩固对被征服地区的统治,所以就授予当地精英拉丁公民权,让他们享受与罗马公民大致相等的待遇,替罗马管理当地居民,而这些精英在退休会自动获得罗马公民权。因此拉丁公民权可以视为罗马掌控被征服地区的一种政治工具。

后来随着罗马疆域的不断扩大,而不少较早被征服地区已经逐渐罗马化,所以拉丁公民权的范围就从当地精英扩大到全体自由民。等到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安东尼努斯敕令》,授予帝国的所有自由民以罗马公民权时,拉丁公民权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而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