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刁难还是严格执行规定”?湖南长沙,盲人小伙兴高采烈带女友去登记结婚,没想到却遭到工作人员为难,要求他必须亲自签下自己的名字,才能申请结婚证书。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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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先生是位盲人,自幼就失去双眼视力,8岁开始上盲人学校,从没有学过汉字,也不会手写签名,可他去办理结婚登记时,工作人员却固执己见,坚持要他本人签名。

这对熊先生来说,无疑是巨大打击,这不是明摆着给人添堵吗?别说写出自己的名字,熊先生甚至连看都没看到过,怎么可能手写名字呢?

熊先生作为盲人,好不容易找到个伴,因此确实很想结婚,他不断向工作人员解释:我看不见!并向他们请求帮助,希望能为他开启一条特殊通道。

熊先生说,自己有很多盲人同学,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时,没过几分钟就能办理好,对方却只甩下一句话,按规章制度就是要本人签字,并要求熊先生回家先把字练好再来办。

虽然熊先生感到非常无奈,但毕竟身体情况特殊,能找到一个伴侣也不容易,所以为顺利办理手续,熊先生还专门请人握着自己的手帮他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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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是盲人,熊先生对自己的名字没有直观印象,只能硬记写字时的笔画、动作,经过7天的反复练习,熊先生再次带着女友来到民政局

熊先生的坚韧毅力让人很感动,本以为现在练出来的签名可以过关,可让熊先生没想到的是,工作人员看到他歪歪扭扭写出来的名字,竟然幸灾乐祸地在一旁不停嘲笑挖苦。

长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轻描淡写地告诉熊先生:比以前写的好多了,你还有无限的可能性,不止练成这样,人有无限的可能性可以挖掘,你潜力很大。

熊先生无法接受这种说法,记者也为熊先生感到遗憾,熊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不能接受民政局的工作方式,他认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就是在逼自己。

熊先生曾问过在岳阳和益阳的同学,他们那边如果有特殊情况,没有规定必须签字,录视频或者有人抓着自己的手写完也可以,但这里就不行。

熊先生表示,由于自己的姓氏比较复杂,经过反复练习只能写成这样,但工作人员还是觉得不行,表示他们也是按规则制度办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里面有明确要求。

工作人员还调侃熊先生,让他回家好好练字:肯定要签啊,你不签怎么办呢?不要抱有那种撂挑子的感觉?你看不见,哪怕一个字写一个小时也没关系吧?

熊先生对此也很委屈,他并非那种不努力的人,可他本身就是个瞎子,学的都是盲文,之前连笔都没碰过,怎么可能写出好看的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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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的话虽然看起来是鼓励,但确实没有站在残疾人的角度上考虑问题,我们的社会难道不应该给这些残疾人士更多的关爱吗?

那么,熊先生是否能成功拿到结婚证

熊先生多次苦练后,再次带着记者去办理登记,眼看又要竹篮打水一场空,记者说出自己的身份,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涉。

见有记者上门,之前一直要按规章制度执行的工作人员,态度发生180度大转变:现在我们就不要求他写得很规范,写成什么样子,只要是他自己写的就行。

工作人员解释,之所以要求熊先生一定要签字,是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范围里的要求,上面明确规定,自愿结婚双方需要在监视人面前完成签名并按下手印。

随后经过协商,工作人员表示,次日会给出具体答复,第二天,在记者的陪同下,熊先生再次和民政局工作人员协商,并说出其他地方民政局给盲人同学办理结婚登记的方法。

最终,经过民政局领导批准,工作人员为熊先生开通了绿色通道,直接办理结婚登记,并以录视频的方式作为办理证明,也不再要求签名是否标准。

熊先生终于拿到梦寐以求的结婚证,此事总算有个圆满的结局,事情在网上传播后,也有网友戏说,看来只有曝光才能让办事不难。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第36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二)查验相应证件和材料;(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根据上述规定,结婚双方作为“声明人”,必须亲自签名并按指纹,工作人员说的规定并没错,但法不外乎人情,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不能一味僵化,有时候一味坚持规定,反而是懒政的表现。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