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人民法院寺下人民法庭立足辖区优秀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不断总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探索“无讼村”“无访村”创建,打造诉源治理“寺下品牌”,推动辖区形成“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的诉源治理生态,实现了“党政主导、镇村共治、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该法庭先后荣获全省首批“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赣州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借助顶层设计 构建诉源治理大格局
去年8月,双溪乡小石门村罗某兄弟三人因遂大高速征地拆迁款分配问题诉至法院,三人僵持不下,调解陷入僵局。
一筹莫展之际,在镇村干部的协助下,镇里调解员一起做工作,调解主任对三兄弟耐心说理,最终成功化解纠纷,顺利调解并当庭履行完毕。之后,镇村干部运用同样的调解方法,成功化解其他两起类似的拆迁款分配纠纷,均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寺下人民法庭积极争取寺下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镇村平安综治体系,层层考核,各级党支部书记成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法庭收到的每一起纠纷,先通知当地支部书记、村干部或网格员,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寺下镇综治中心安排专人与法庭对接,定期在次月上旬了解上月辖区每一个村(居委会)的涉诉案件以及化解情况,并在每月平安综治通报中单独列项考核通报。
信访窗口前移 提升调解队伍战斗力
去年10月份,徐某峰等人诉吴某洋买卖合同纠纷等12案,法院特邀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了解案情。经过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被告当庭支付部分款项,并对剩余款项作出详细分期付款计划,12案均以诉前调解方式结案。
为让纠纷调解更快更专业,寺下法庭借助法院成立“上犹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有利契机,动员辖区退休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代表委员选聘为调解员,将法官的专业法律知识与调解员的一线工作优势有机结合,定期培训,提高调解队伍整体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直接面对群众,法庭庭长与辖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一起,每月开展至少两次“圩日公开接访”,将信访窗口前移至圩场,实现干群沟通“零距离”。
同时,法庭与辖区内各派出所联合,将真实案件改编成小品,由县剧团专业演员表演,举行有奖知识问答,送戏下乡到辖区每一个村居、组以及圩镇等人员聚集地,以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让群众在欢声笑语中接受法治教育。
深挖传统文化 构建乡村治理“连心桥”
村民范某某和游某某因毛竹林纠纷,积怨颇深。去年8月,“廊桥理事会”调解员主动介入,调解队员和他们摆事实、讲道理、查凭证,最终两家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寺下镇历史文化积淀深厚,2017年,为修缮始建于民国初年的寺下廊桥,在寺下镇党委、政府的倡导下,群众自发成立了“廊桥重建理事会”。理事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掘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妥善调处纠纷,使廊桥重建工程顺利推进。
廊桥重修完后,“廊桥理事会”继续发光发热,理事会有2名成员被选聘为法庭特邀调解员,1人被选聘为人民陪审员。他们在矛盾纠纷调解、道德教育引导、推动乡风文明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调处纠纷130余起。同时,理事会组织开展捐资助学、普法宣传、关爱学生等各类公益活动,促使群众思想道德水平显著提高,赌博等不良现象明显减少,邻里关系更加融洽,不断焕发文明新风正能量,使廊桥成为法庭和群众的“连心桥”。
近年来,寺下人民法庭察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紧紧依靠寺下浓厚的优秀传统文化氛围,秉持“小法庭也有大作为”理念,继续深耕诉源治理的沃土,在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守护公平正义的司法实践中,做出更大成绩,彰显更强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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