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太仓市委批准,太仓市纪委监委对太仓市总工会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何国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国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财物,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何国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太仓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太仓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国清开除党籍处分;由太仓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何国清简历

何国清,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江苏太仓人,大学学历,2001年11月参加工作,200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11月起,历任太仓市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民警、副所长、金仓湖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所长;2014年9月,任太仓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2016年10月,任太仓市双凤镇武装部部长;2016年12月,任太仓市双凤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2020年8月,任太仓市总工会党组成员;2020年9月至今,任太仓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本文来源:太仓市纪委监委、清廉e苏州‍‍‍‍‍

创客公社 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