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在高铁霸占座位的行为,可谓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然而仍然有人我行我素。
前几天,在由北京开往昆明的Z161次列车上,一男子霸占他人座位,乘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乘警对话占座男子:
“你先把身份证拿出来,我是车上乘警,先把身份证出示一下好不好?”
“我没有,他们不讲道理,我就是要讨这个话。”
“我现在过来就是来和你好好讲道理的,好不好。”
“我来的时候座位是空着的。”
“你有困难,我们现在可以安排找一个位置给你。第二个你(现在坐的)这个座位是其他旅客的。”
初步了解情况后乘警得知, 该男子持有的车票是18号车厢的无座票,在霸占了其他旅客的座位后,男子显得十分激动,拒不配合列车员的工作。乘警多次向男子说明严禁占用他人座位的相关规定,没想到他不仅强词夺理,还摆出了一副说什么都不起身让座的架势。
乘警:“你如果一直占在这里,你就占用他人座位了,那就是违法行为了,听懂了没有?如果你现在配合,我们找一个位置给你,但是如果你不配合的话,我们就采取强制措施了,听懂没有?”
乘警与列车员轮番上阵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男子依旧无动于衷、拒不配合,列车秩序也因此受到影响,眼看男子胡闹至此,乘警对他下达了最后通牒。
乘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警告,起不起来?”
占座男子:“我的东西,我的东西,我不过去。”
列车工作人员:“东西给你送过来。”
旅客:“人家都给你找座位了你还不让。”
连续三次口头警告无果后,乘警依法将该男子带离至车厢连接处,看到这一幕,车内乘客也忍不住对男子的行为纷纷谴责。 列车到达长沙站后,乘警将该男子移交至长沙车站派出所。
目前,该男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铁路警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对此铁路警方提示,旅客在乘坐列车时如遇身体不舒服或其他突发情况需要座位的,可及时向列车工作人员及乘警寻求帮助,且不可随意占用他人座。
很多人认为
“高铁霸座”最多也就是品德问题
但其实
“霸座行为”本身
不仅仅违反了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
也触犯到了法律
法官提醒:
我国民法典明令禁止旅客“霸座”行为
乘客和承运人都应根据客运合同
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遇到“霸座”的情况
首先
可以直接去找承运部门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制止“霸座”行为
要求其归还座位
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其次
工作人员劝阻仍不停止“霸座”行为的
可以要求工作人员及时报案
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好证据
如果存在有关责任人不作为情况
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八百一十九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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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部分来源:包头中院
编辑: 李莹娜
编审:林帅超
终审: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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