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九,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凤冈法院环保法庭成功调解了一件家庭成员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用司法的温度促进了家庭和睦,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被告朱某某系原告吴某某的儿媳,双方因多年前的一笔借款产生纠纷且多次协商无果,吴某某遂诉至法院。环保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法庭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便到其所在村居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得知吴某某年近八旬,法庭干警多次到其家中开展调解工作。由于双方积怨较深,分歧较大,案件迟迟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为了及时定纷止争,减轻当事人诉累,环保法庭在春节前对案件进行了开庭排期,并决定到新建镇官田村村委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

开庭前,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仔细研判,认为本案系家庭纠纷,为了修复当事人的家庭关系、弥合亲情,调解才是解决本案最恰当的方式。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时,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一方声泪俱下,另一方据理力争,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眼见调解效果不佳,法庭立即转变调解思路,并借助基层组织力量展开调解工作。

在后续的调解过程中,法官及时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谈话,让其及时宣泄了情绪,然后耐心向其释法明理,综合分析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并真诚劝导当事人多为双方的纽带——原告之孙、被告之子考虑,不要伤及亲情。经过多番劝解、耐心疏导,逐步唤醒了当事人关于血浓于水亲情的认知,最终双方就还款金额、期限达成了一致协议。

至此,吴某某几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双方的矛盾得到了缓和。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纠纷常常掺杂着情感因素,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调解工作对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审理家庭纠纷案件,凤冈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采取情理法相融合的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来源:凤冈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