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遭遇飞车抢劫后,驾车追击撞死劫匪,引发争议。有律师认为属于正当防卫,也有律师认为属于故意伤害。法院判了。网友感慨道: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2月18日,椒点视频发布了一则“女司机遇飞车抢劫撞死劫匪”的案例,引发热议。有律师认为女子撞击劫匪是为了拿回自己的东西,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也有律师认为,女子在劫匪已经无路可退时,驾车撞击致死,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处理。
2023年7月13日凌晨5时许,广东佛山,37岁的女强人容女士像往常一样早起,然后准备驾车去打理自己的生意。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有两名年轻人像幽灵般潜伏在她的车库里,手持钻头猛砸两边的车窗。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袭击,荣女士被吓得魂飞魄散。她大声呼救,狂按汽车喇叭,希望能够引来注意和救助。车窗玻璃碎了一地,荣女士已经无处可藏。一名男子狠命拽着她的头发,夺走了她那装着8万元现金的手提包。
两名男子得手后,迅速上了一辆停在附近的摩托车,然后疾驰而去。因为手提包里不仅有现金,还有很多重要的收款单据等。如果这些单据丢了,后果将不堪设想。容女士没有选择,她只能将失物追回。
由于容女士车库门前的道路狭窄,两侧高楼林立,仿佛为劫匪布下了一道天然的屏障。在这样的环境下,劫匪驾驶摩托车沿路亡命逃窜。荣女士的心中燃起了无尽的怒火,车速疾驰如飞。一百多米的距离后,她追上了劫匪。
眼见无处可逃,劫匪冲上了30厘米高的住宅区路面。而荣女士紧紧地咬住他们不放,驾车撞坏木栏杆后又撞坏后面的铁栏杆,劫匪的摩托车也没能幸免于难。3名慌不择路的劫匪被撞得飞了起来,一人当场呜呼丧命。
案发后,容女士坦言道,自己的初衷只是想撞倒摩托车,取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从未萌生过伤害他人的想法。然而,当时正值黎明前的黑暗,现场混乱不堪,加之她的眼镜被损坏,导致视线模糊。对劫匪无处可逃的情形,她并不清楚。
对于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人认为,在劫匪已经无路可退时,容女士仍旧死要不放,最终将他们逼上绝路。此时,她完全可以停车报警。可是,她却用汽车和摩托车相撞,摩托车显然没有生还的可能。因此,荣女士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也有人认为,不能苛求一个常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会精准全面的分析自己所做行为的尺度,只要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了,正当防卫是每个人的权利。我们需要坚持正义的好法官,而不是那些是非不分、谁死谁有理的昏官。
还有人认为,如果不自己追,钱还能要得回来吗?等待派出所破案吗?那些说防卫过当的人,那是没被揪头发、没被抢走八万块钱。电影《二十一条》之所以火爆,就在于它的理念合乎人心和正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劫匪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
三名劫匪使用暴力砸碎车窗及殴打荣女士的方式,强行夺去了她的八万块钱现金和其他重要单据,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佛山身边事儿#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鉴于劫匪抢劫的现金金额已达8万元,在30000元到100000元数额巨大的幅度内,因此法院分别判决生还的两名劫匪11年和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罚金11000元和12000元不等。
其次,荣女士撞击劫匪致死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依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劫匪完成抢劫后,意图逃离犯罪现场,但尚未完全脱离被害人的视线。因此,犯罪行为被视为仍在进行中。如果说当时劫匪已经成功逃脱,事后容女士在其他地方遇到后追击碰撞其摩托车,则应为故意伤害。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动造成不法侵害者的伤亡,施害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即使荣女士的行为造成了劫匪死亡的结果,依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电影《第二十条》的要义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否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呢?当我们面对不法行为时,我们是否能够勇敢地站出来,捍卫正义和公平?谁又能告诉大家,在面对侵害时到底该怎么做?
不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它不仅侵害了受害者的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如果我们选择沉默,或者向不法让步,那么我们就是在纵容不法行为,就是在助长社会的腐败。
然而,要捍卫正义和公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时候,我们需要承受巨大的压力甚至是不利后果,往往让人悲愤不已。在实施防卫时,因为无法精准把握时机或者力度,而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甚至是故意杀人。现在看来,这一切都在慢慢改变。
但是,正如电影《第二十条》所展示的那样,我们不能向不法让步。我们需要坚守自己的信念,勇敢地站出来,为正义和公平而战。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正确的事情。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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