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是家务事,但见义勇为的边界又在哪里?山东聊城一名退役武警刘某深夜看见男子当街脚踹小女孩,他立刻上前制止,冲突中两次将打人男子放倒,造成对方三根肋骨骨折,轻伤二级。直到事后他才知晓,施暴男子竟是女孩的亲生父亲,一旁不停喊着 “别管” 的,是孩子的母亲。
本是路见不平出手救人的善意之举,却等来了一纸诉状。情理上大家都认可他制止暴力的初衷,法理上却陷入巨大争议:这究竟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案件也引发广泛讨论。
一审法院认为,第一次放倒之后,小女孩父亲殴打已经停了,刘某后续的行为属于超出限度,判处故意伤害罪。被羁押200多天后刘某提起上诉,二审以原审事实认定不清,发回重审。案件原定今天(8月18日)开庭审理,但原告并未出庭,法院宣布延期审理。
事发至今已经有两年多,案子还没有最终结果。核心争议主要在两个层面:公众认知和法律界定之间的反差,以及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出现的分歧。
公众的朴素认知,往往会本能地为刘某叫屈。他当时又不知道那是父女,深夜、醉酒、当街殴打未成年人,旁边站着的女人还摆手示意“别管”,很难在当下做出冷静判断。一个在深夜挺身而出,出手保护弱者的人,为什么要承担刑责?今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而法律则追求精确的因果关系和客观的危害结果。刑法关于正当防卫有明确规定: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对象是不法侵害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结合本案看,主要争议点有两个:一是如何认定朱某被首次放倒后不再具备暴力威胁?二是对方已经被撂地上了,刘某第二次出手有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尽管刘某昨天强调,自己不后悔,今后他还是会出手救人,但他上次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朱某三根肋骨骨折。一审法院是在综合公共视频中朱某被第一次放倒之后的状态,以及刘某连续绊摔的举动之后,做出的判定。
但这些判定是否最终成立,尺度如何把握,正是这次重审的关键所在,也是司法应当给出的清晰信号。期待这起案件的重审结果,能在法理与情理上,给出公平统一的结果。重审不是否定挺身而出,而是要为善意划定边界。
编辑: 周杰
责编: 姚乐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