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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上,省法院对在全省法院诉源治理等专项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宁陕法院晁俊杰、左永军两名法官分别被表彰为全省法院“秦岭生态司法卫士”“人民法庭优秀个人”。

全省法院“秦岭生态司法卫士”——晁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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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俊杰,现任江口人民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三年来,该同志带领法庭干警主要办理涉矿产业、涉生态旅游业案件,参与网贷、委托合同等新型案件的审理,审结338件案件“四个效果”好,协助办理1起因失火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出惩治违法犯罪和生态保护治理的裁判思路,社会效果好。组织法庭干警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江口工作站为依托,推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环境权益保护的多元共治体系,深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及汉江上游水源地的广货街镇蒿沟村、江口回族镇江河村、金川镇小川村,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暨长江流域保护法治宣讲活动,发出秦岭生态保护和长江生态保护倡议书,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向系统整体、制度协作、常态规范合作转变,在主动服务和融入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人民法庭优秀个人——左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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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永军,现任筒车湾法庭庭长、一级法官。该同志扎根基层三十多年,从书记员干起,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再到员额法官,他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该同志依托法庭桥头堡垒作用,紧扣“诉源治理”工作要求,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助推优化辖区生态旅游营商环境。充分利用午休、周末等碎片化时间为涉诉群众提供诉讼服务,针对弱势群体及时启动司法援助。扎实开展“政法联企”工作,搭建法企沟通机制,常态化、机制化走访包联企业,持续关注企业健康成长;充分发挥“133”工作机制,联合驻镇调解组织充分开展诉前矛盾调处工作,诉源治理成效较为明显。

文字:储光燕丨编辑:韩都丨责编:储光燕

审核: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