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22日电 题:须把防止和惩处“伪IPO”作为解决再融资乱象首选抓手
作者 林义相 天相投顾董事长
近日,证监会召开系列座谈会,就加强资本市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那么,如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如何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股市需更好融入整个经济体系
中国股市在融入整体经济体系方面仍显薄弱,这主要体现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尚未充分发挥,以及经济增长的成果未能在上市公司的成长和业绩中得到应有的展现。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不同性质的上市公司因其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差异,导致它们在企业发展心态、业绩理解和追求,以及资源获取上存在显著的不同。这反映出作为国民经济细胞的企业,在运行机制上还有待完善,而股票市场通过上市公司实现的资源配置同样需要进一步优化。
在处理银行间接融资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之间的关系时,我们尚缺乏一个更加平衡和适当的方案。股票市场的组织监管经验不足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在股票市场出现“过度”上涨时,我们往往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如查处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
要促进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核心在于确保资金从资本市场有效流向实体经济,同时避免资金被非法或不合理地转移。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是为企业和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支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放任资金无序地流出资本市场。相反,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控制资金的流向和使用:一是要防止借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之名,将大量资金流入私人腰包;二是要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资金被非法转移给某些机构和个人的行为;三是要在资本市场不景气时适当控制融资规模,待市场活跃、投资者信心恢复后再更好地实现其融资功能。总之,我们要在确保资本市场资金合法流出的同时,坚决打击和惩处非法资金转移行为,并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控企业的融资规模。
“伪IPO”如何影响股市长期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A股市场IPO排队企业数量依然超过680家,IPO“堰塞湖”现象严重。如今,许多企业的IPO目的似乎已经偏离了初衷。原本,IPO是企业为了发展壮大而融资的重要途径,然而现在,更多的情况是,企业通过IPO首发圈得一大笔资金,后续再通过再融资持续圈钱。上市公司身份为实控人及原始股东提供了高价变现的渠道和平台。尽管并非所有上市公司及其原始股东都如此,但这一现象在很大一部分企业中确实存在。
资本市场最传统、最初始的功能是为企业发展融资,使资金从资本市场有效流入实体经济。公司IPO并在交易所上市后,还可以通过再融资持续获取资金,且通常情况下,再融资的规模远大于IPO的融资规模。然而,现在不少公司的控制人进行IPO决策时,并非完全出于企业发展考虑,部分甚至纯粹为了圈钱牟利。例如,在IPO前夕举债进行巨额分红,IPO募资事实上用来回补分红资金;上市公司再融资成为其转移和掏空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更严重的是,在取得上市公司身份后,这些控制人会在股票市场上进行大小非减持,高价套现其所持有股票,然后离开股票市场,甚至离开中国。这种变了味的IPO被笔者称为“伪IPO”。
IPO作为股市资金运行的起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没有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大小非减持就无从谈起。因此,必须把防止和惩处“伪IPO”作为解决大小非减持和再融资乱象的首选抓手。只有从源头上严把IPO关口,对上市公司及其原始股东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和监管,才能确保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然而,中国IPO存在“杠杆化”弊端,这种弊端对股市的长期健康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IPO是一个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步,如果IPO管理不善,对进入股票市场的上市公司没有把好关,对上市公司原始股东行为规则没有设计好约束好,那么后面就会出现更多的再融资乱象和有问题的大小非套现。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因此,完善IPO制度并加强监管势在必行。我们应该从IPO的源头上进行严把关,对“伪IPO”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同时,也需要建立适当的机制来纠正IPO和再融资的行为,让公司控制人从自身利益出发作出符合市场健康发展的决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环境,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价值。(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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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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