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人民法院案例库自2023年7月底开始部署,到前期建设和内部试运行,历时七个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这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案例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新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网址是:rmfyalk.court.gov.cn,也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首页的“人民法院案例库”图标直接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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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网页登录界面

杨万明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重视案例工作,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公报案例、刊物书籍案例等。例如,指导性案例方面,自201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39批224件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方面,近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紧扣大局所需、服务国家治理,共发布典型案例超过2000件。可以说,上述各类案例在指导司法审判、统一法律适用、细化裁判标准、加强法治宣传、推动理论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杨万明介绍,由于统筹管理、分类管理不到位等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例功能的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但是,由于编选周期长、总量相对有限,难以充分满足实践需求。其他案例,由于缺乏统一的编写、审核程序和标准,质量和权威性没有充分保障,甚至还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不仅给司法审判带来困扰,也影响了社会各界学法用法。此外,由于缺乏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机制,各类案例的编发还存在覆盖面有限、系统性不足的突出问题,远不能满足司法实践需求。

杨万明表示,针对上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案例统筹管理并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进一步提升案例的检索精度、认可程度、指导力度和应用广度,最大限度发挥案例的实用效能,更好服务司法审判、公众学法、学者科研、律师办案。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北京报道

编辑张寻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