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在座各位
有无和全妹一样遇到这样困扰
网购时 地址明明写的清清楚楚
却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
被擅自放进了快递驿站
好消息!这种情况或将得到解决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从3月1日起,新规正式施行
其中的第五十四条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此新规出来后网上瞬间炸锅了
还冲上了热搜榜
有网友也同样在吐槽
“本来想着快递要到,马上就能用了
结果看信息,直接丢在驿站就走了”
还有不少网友表示
“这个政策出的真是太好了”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理解
“大家都要上班没时间拿那怎么办
放驿站就很方便呢”
还有理性的网友表示
“实行起来应该很难”
对此,全妹想说的是
假若快递员提前告知或询问
能否把快递放驿站
相信大家还是可以接受的
毕竟这真的方便了很多人
最后,你们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不妨在下方投个票哦
来源 | 中国普法、东莞大喇叭
摄图网、小红书、网络
编辑 | 请叫我全妹
审核 | 由东莞全接触整理发布,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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