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到后来,当我在狱中度过了相当长的时期以后,我才充分了解到这种生活究竟有多么奇特,多么不可思议,因此我越发感到惊愕了。
陀思妥耶夫斯基: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苦难
文/陀思妥耶夫斯基
来源/《死屋手记》
最初的一个月以及我早期的监狱生活,至今记忆犹新。此后几年的监狱生活在我的记忆里却模糊得多了。有些事情仿佛已被忘却,彼此混在一起,只剩下一种笼统的印象:痛苦的、单调的、令人窒息的印象。
然而我在苦役犯生活的初期所经历的一切,至今回忆起来仍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这也是很自然的。
我清楚地记得,从我开始过上这种生活的最初几天起,使我感到惊异的是:我仿佛并未发现其中有什么特别令人吃惊的、异乎寻常的、或者不如说是使人感到意外的东西。这里的一切,似乎早在我前来西伯利亚的途中,当我竭力猜测我未来的命运时,我就想象到了。可是过了不久,无数出乎意外的怪事和骇人听闻的事件,便接连不断地发生。只是到后来,当我在狱中度过了相当长的时期以后,我才充分了解到这种生活究竟有多么奇特,多么不可思议,因此我越发感到惊愕了。老实说,在我服苦役的漫长岁月中,这种惊愕心理一直没有离开过我,我始终也未能适应这种生活。
入狱后,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这里的一切都令人无比厌恶;尽管如此(说也奇怪!),监狱里的生活比起我在路途中所想象的却要轻松得多。囚犯们尽管戴着脚镣,但却可以在狱中各处自由行走,他们吵骂、唱歌、干私活、吸烟,甚至喝酒(虽说是少量的),到了夜间,有的人还斗牌赌博。比如说,在我看来劳动本身并不那么繁重,并不像苦役,只是过了很久以后我才弄明白,这种劳动之所以被称为繁重的苦役,与其说是在于它的艰苦程度和永无休止,毋宁说是在于这是一种被迫进行的、不可逃避的强制性劳动。
一个自由的农民所干的活可能要繁重得多,有时甚至还得通宵地干,特别是在夏天;然而他是为自己干活,而且有实际的目的,比起苦役犯被迫从事的这种对自己毫无益处的劳动来就要轻松得多了。有一次我曾这样想:要想把一个人彻底毁掉,对他进行最严厉的惩罚(这种惩罚能使最残忍的杀人凶手也胆战心惊,毛骨悚然),只需让他干一种毫无益处、毫无意义的劳动就行了。
尽管现在的苦役劳动对于苦役犯说来是毫无兴趣和枯燥乏味的,然而就劳动本身来说,它还是有意义的:囚犯们烧砖,挖土,抹灰泥,盖房;这样的劳动还是有意义和有目的的。苦役犯有时甚至醉心于这种劳动,希望把活干得更巧妙、更迅速、更出色。但是如果强迫他,譬如说,把一桶水从一只桶里倒进另一只桶里,然后再从另一只桶里倒回原先的一只桶里;或者让他把沙捣碎,或把一堆泥土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然后再搬回去,——我想,几天之后,这个囚犯就会上吊,或者宁肯犯一千次罪,宁肯死掉,也不愿忍受这种侮辱、羞耻和痛苦。不用说,这样的惩罚也就变成了折磨和复仇,而且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达不到任何实际的目的。但是,由于一切强制性劳动都带有这种折磨人、无意义、使人感到羞辱的成分,因而苦役劳动也就远比任何一种自由劳动更加令人痛苦,因为它是强制性的。
不过,我是在冬天入狱的,那是在十二月间,当时我还不知道夏季的劳动比这还要艰苦四倍。冬天,我们要塞监狱里的活计一般说来并不多。囚犯们常常到额尔齐斯河上去拆卸公家的旧驳船,在作坊里干活,打扫公房周围的积雪,烧制并捣碎建筑用石膏等等,等等。冬季天短,劳动很快就结束了,我们大伙便早早地回到牢房来,如果不做点私活,几乎就无事可干了。
但是,干私活的也许只不过占囚犯的三分之一,其余的人都吊儿啷当地在各个狱室里闲逛,互相咒骂,勾心斗角,惹是生非,如果能弄到几个钱,就去喝酒;夜里则把最后一件衬衫输在打牌上;这一切都是由于苦闷,由于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后来我才明白,在苦役生活中,除了失掉自由,除了强迫劳动以外,还有一种痛苦要比其他一切痛苦都更加强烈,这就是:被迫过集体生活。当然,在别的地方人们也过集体生活,但监狱里往往有些人并不是谁都愿意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而且我确信,任何一个囚犯都感受到了这种痛苦,只是大部分人当然是不自觉地感受到这一点罢了。
在我看来,食物也是相当充足的。囚犯们都要我相信,在俄国内地的一些军犯连里也没有这样好的伙食。关于这一点我可不敢下断言,因为我没有到过那里。此外,许多囚犯还能自己搞到吃的东西。我们这里的牛肉半戈比一磅,夏天也不过三戈比。但是,能够自己搞到食品的,也只是那些经常搞得到钱的囚犯;大多数囚犯则都是吃公家的伙食。不过囚犯们赞扬监狱伙食的时候,他们指的只是面包。他们感激的是我们这儿的面包是敞开供应的,而不是定量分配。
他们最害怕定量分配,因为若是定量分配,三分之一的囚犯就会挨饿,而匀着吃则大家都能够吃饱。不知为什么,我们的面包特别香甜,在全城都有名。大家都说这是由于监狱的面包炉修造得好。菜汤可不怎么样。汤是用一口大锅熬的,里面只有几粒米,特别是平时,更是稀汤薄水的,连个油花也没有。最使我惊奇的是,汤里总是有很多蟑螂。可是囚犯们对此并不介意。
头三天我没有出工干活,每个初到的犯人都是这样:经过长途跋涉,需要休息一下。但是第二天我必须到狱外去换脚镣。我的脚镣不合乎标准,是用铁环做的,囚犯们管它叫做“小叮当”,通常戴在衣服外面。适合于干活时戴的狱中标准脚镣不是由铁环做成,而是由四根手指般粗细的铁棍做成的,用三个铁环连结在一起。这样的脚镣必须戴在裤腿里面。中间那个铁环系上一根皮带,皮带的另一头则拴在衬衫外面的腰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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