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头条好友问题,就参保职工被判缓刑有何影响,回答如下?

一、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一)参保缴费根据《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2014]14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现再就业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

(二)社保待遇退休人员可按规定领取相应基本养老金,但服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享受相应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

(一)公务员参保缴费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缓刑期间再就业为企业职工或以居民身份可参保缴费的。

(二)社保待遇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 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

三、特别提示

(一)根据人社建字(2019)11号的答复,参保职工在监狱服刑期间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是否缴纳居民养老保险,适用地方规定。

(二)参保职工在监狱服刑期间不发养老保险待遇,也不参与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服刑期结束后重新发放,并参与下次待遇调整。

(三)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