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到位、五从严、六必究” 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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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到位、五从严、六必究” 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提升工程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4日讯山东将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领域易引发事故的关键、要害和薄弱环节,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效能和本质安全水平。

工程重点围绕“四到位、五从严、六必究”15个重点事项,进行集中整治和量化提升。要求企业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从严辨识管控重大风险、从严审批监管危险作业、从严审查管理外包施工(作业)、从严监控防范重点环节、从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事故和险情必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必须查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和原因,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隐患失查必究。企业不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不报告、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违规违章必究。企业自查发现“三违”行为等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理。部门检查发现企业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无证上岗等行为,必须依法调查和处罚,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视情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弄虚作假必究。检查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名虚设、培训搞形式走过场、制度规程照搬照抄、问题隐患虚假整改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依法调查和处罚,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一律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第三方机构帮助或参与企业造假的,依法依规处理。不遵指令必究。企业对各级党委政府、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任务安排、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不服从不执行不落实的,一律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依法依规处理。瞒报谎报事故必究。企业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除依法依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外,一律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事故的责任,对主观故意、恶意瞒报和谎报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国有企业要带头将15个重点事项落到实处,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结合本单位实际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闪电新闻记者 张维刚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