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民反映称,去年,他通过中介将个人房屋出租,今年突然接到派出所通知,称租房要到公安机关备案。此前,也有洛阳市民反映,因房屋出租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被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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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租赁双方都要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近日,有洛阳市民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反映,自有房屋出租后接到通知,要求其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想了解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登记备案具体流程。
3月1日,一市民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反映称,去年,他通过中介将个人房屋出租,今年突然接到派出所通知,称租房要到公安机关备案。此前,也有市民通过“百姓呼声”平台反映,因房屋出租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被罚款200元。
网友纷纷表示,自家房屋出租时并不知道还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想了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关流程。4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开元路派出所负责社区工作的副所长邓志强。
邓志强介绍,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有人租赁后,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按照规定,房屋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应将承租人基本情况上报到公安机关。承租人是外来人员的,出租人应在3日内带其到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还有责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一项持续性工作,社区民警会通过经常性张贴通知、居民微信群通知等方式,提醒租赁房屋的业主及承租人,及时按照规定到社区警务室登记备案。”邓志强说,需要提醒的是,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9条的规定,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再见,青年宫站!你好,洛邑古城站!
3月4日,从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获悉,为方便来洛游客出行,洛阳地铁1号线“青年宫站”将更名为“洛邑古城站”。
根据洛阳市委市政府部署,为促进洛阳文旅产业发展,方便来洛游客出行,结合青年宫地铁站周边文旅特征,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决定将洛阳地铁1号线“青年宫站”更名为“洛邑古城站”。自3月4日起,洛阳地铁将陆续推进更名工作,其间全线各站自动售票机、广播、标识标贴等将逐步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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