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不韦,战国末期卫国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大商贾,曾辅佐秦庄襄王登上王位,任秦国相邦,被秦王政尊为“仲父”,代为执掌朝政。

吕不韦为相期间,秦国出兵灭东周,攻取韩、赵、魏三国土地,建立三川郡、太原郡、东郡,为秦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吕不韦一生传奇,雄才大略,其治国方略一直为后人推崇。

那么,你知道吕不韦的治国方略都有哪些吗?

整肃法纪

吕不韦做开府丞相后,率新任大吏彻查了秦国的政务卷,发现各级官署的法令版本竟然不一致,还发现自秦惠王以来,很多遗留问题悬而未决。

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各郡县上报的为民申冤的讼状。秦国自商鞅变法百余年来,律条未曾增删,而世事变迁,法律更应与时俱进。

法律是国家之本,又是一杆准星秤,量刑适度、对症下药,才有利于国家的治理和发展。为使秦法成为一部完整的治国大法,他大胆对商君之法进行了改动,拾遗补阙、宽严相济。

当然,在秦国百余年已经深入人心的律条里下猛药,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和后果,可想而知。改法律、整肃吏治,动作之大,撼天动地。

朝会上,吕不韦面对秦王与文武百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就自己修正秦法、纠正律条、为冤案昭雪、特赦冤犯、明正法令、整肃法吏、表彰先王功臣的想法与群臣坦率交流。

他句句斟酌、义正词严,终于说服了秦国国君和世族老臣,秦国实施了自开国以来对弊政的最大一次改革。吕不韦做开府丞相后推行的第一项新政,就是彻查政务、整顿官吏。

他先拿丞相府的老班底开刀。丞相府有一部分贵族子弟,人浮于事,吕不韦逐个进行审查,对不适合所在职位的人员一律进行分流:愿到郡县去的,可安排一般吏职,让他们从基层工作做起。

愿回乡耕作的,发补助、分土地,做到人尽其才。治理郡县,也采取了同样的办法,平者让、能者上、庸者下。经过整治的秦国官场,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由此,联想到当今社会的机构体制,对于有职务的干部,组织上可以量体裁衣地来回调动,而那些无职务的一般工作人员,在一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几十年甚至直到退休。

庸碌无为、滥竽充数、不出成果,甚至拉帮结派,致使工作停滞不前,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试想,若能调换一下这些人的岗位,让其有危机感,或许能激发其潜能和工作热情,使其也不枉人生走一程。

第二项新政是整肃法纪。依法制裁玩忽职守的法官法吏,裁去昏聩无能、执法不力的庸才,健全法官法吏制度,设立专职法官,以崭新的法官队伍阵容维护国家利益。

吕不韦敦促秦国所有执法人员学习法律、参与培训,从而规范了执法程序,避免了盲目执法、错误执法和执法不力的行为。

第三项新政是点校法律文本。法律条文因刻在竹简上,随着岁月的流逝,有漏字和朽字现象,法律文本往往被演绎和出现错讹。

再加上法官与属吏对法律文本解读不到位、不理解甚至歪曲其本意,以至于郡县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失误,出现很多冤案、错案。

为此,吕不韦设置专门负责点校法律文本的机构,由各郡县把文本整理好后,上报丞相府,再由丞相府派督查机构验收文本,凡错必纠。

第四项新政是为冤案昭雪。秦国的冤、错案牵涉到王族、官吏、庶民等各个层次,搁置多年、怨声载道。若为他们平反昭雪,就会触及秦国刑法。

秦国法律不宽恕过错、不赦免刑法,人若犯罪,即便刑满释放也永远是罪犯身份。修正秦法,无疑是一声炸雷,震动朝野。但无人与之对抗甚至反驳。

我们先了解一下古人的法律执行情况。起初,国家的法令只保留在官府,庶民无知情权,只有被执行权。战国时期,法家挑战了君王权威,为民众争取到了知情权。

从此,法律条文公布于众,依法治国也就上升到一定程度。但是,法令的传播途径,却是法吏逐字逐句、一笔一画刻在竹简上或写羊皮上,稍有不慎就会出错。

况庶民大多不识字,法令在民间的传播往往会以讹传讹,致使一些庶民糊里糊涂地被关进大牢。吕不韦逐个解决自秦孝公以来的冤、错案,以及王族外戚的遗留问题。

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拿高层的冤假错案开刀。吕不韦不惧压力,敢作敢为,彰显了他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念。

他以法正国,新政初见成效:一是商鞅变法,秦国受益,商鞅本人却遭极刑车裂,天理不公,应昭雪正名,并修建商君祠堂,让国人祭奠。

二是武安君白起对秦有功,其“抗命”之案有冤情,应为其昭雪,并建白起祠堂;三是允许甘茂族人回到秦国,让甘茂的孙子甘罗在丞相府做属吏。

四是颁布王书,正式册封华阳夫人为永享太后,但不干预朝政;五是把太子府改为太后宫,让秦庄襄王的生母夏姬永久居住,并尊其为太后;六是释放无罪庶民,并给予安抚;等等。

就这样,件件疑案曝光、桩桩积案破解、个个冤犯还乡,秦国上下一派祥和,朝野庶民仿佛沐浴到了阳光雨露,对新君和新丞相崇拜有加,对开府丞相的胆略和气魄大加赞赏,就连作为敌对势力的六国也对秦国刮目相看。

整肃军务

秦国的军政要务一向由国尉府管辖,事无巨细、非常繁杂,如招募兵员、制造兵器、制服盔甲、粮饷筹划、车马辎重、修筑军事要塞等等。

国尉府由上将军和丞相府双重领导,上将军负责管辖,丞相府负责批示他们的请求,渐渐形成了一种特定管理模式,国尉府成了上将军的从属。

吕不韦认为,这样的管理模式有很大缺陷,军务改革势在必行。他针对问题,责令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一是健全募兵制,按郡县人口比例征兵,兵员一年一征。

二是规范兵器型号,统一兵器部件尺寸,战争时可随时置换坏旧器械;三是民间工匠可参与制作甲胄和兵器;四是建设边塞城防和军事设施,将相共同制定方案,一律由郡县实施工程。

五是军队所需战马以买马为主,养马为辅;六是保护耕作土地,秦国腹地以农耕为主,关中不允许开设养马场;七是关外郡县设粮仓,以利备战之需。

八是辎重营的常备军马,休战时归民间耕种使用;九是军械器物可向商旅订货购买,补充国尉府作坊之不足;十是改国尉府表彰军功、赏赐、抚慰烈士遗属,为各郡县负责实施。

十一是咸阳城内高爵位的将军府,一律由咸阳内史府管辖。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的军事政务运行顺畅,施行百年,行之有效,朝野并未觉得有不足之处。

在此基础上,吕不韦进一步整顿和改革,成效更加非同寻常。之前,秦军往往在以下情况下征兵:一是大战之前,二是军队裁员后,三是兵败损失惨重之时。

秦国的习惯是,老秦部族成年男子一律从军,而偏远的渔猎游牧民族却一兵不用。久而久之,关中本土男丁稀缺,田耕尽由老弱病残、妇孺儿童从事,工农业发展受到了很大打击。

而吕不韦从郡县按人口比例征兵,地域分开,而不像以往那样征兵地点往往集中在同一个地方,新兵训练的时间也相对充分和从容。秦国兵器历来由军营作坊和官府作坊承办。

各种兵器的制式和规格皆依传统规格而定。每遇大战,军营首先忙碌着配备各种规格的配套兵器,若损毁,则不利配备、贻误战机。

吕不韦的办法是:所有兵器一律以制度颁发所有作坊,规定尺寸、用料、形状,并刻上监管官吏和工师的姓名,这样既能保证质量,又利配套使用,大大提高了秦国的战斗力。

民间作坊利用地域资源就可以制作刀枪剑戟,加工牛皮铠甲等,这样,不仅发展了秦国的手工业,繁荣了经济,提高了民间艺人创造发明的积极性。

也激励了一些经营兵器的商贾把山东六国最好的兵器汇聚到秦国,秦国的器械资源不会断流,为秦国打大仗、打恶仗、拉长战线提供了有力的物资保障。

吕不韦的募兵制,地方政府的拥军制,兵器制作的统一制,农牧与耕作的分开制,两千多年来一直沿用,其法制观念、军事谋略和政道思维,大气磅礴、感人至深。

他推行的一系列新政,成效颇著,为秦朝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军事和法制基础。

兴学宫、建门客院

秦国经过数百年征战,开拓了疆域,壮大了实力,繁荣了经济,一统天下的梦想即将实现。他懂得,战争征服的是弱域,而不是强大的民心。

他知道,治理国家仅靠法律还不尽如人意。如何让生活、习俗、制度不同的多个民族和谐共处融在一起,这是他思虑最深的问题。

吕不韦出生在文化厚重、君子之地的卫国,经商期间,又受山东六国文明风华之渊薮的熏陶,崇尚文明之风、文化之蕴。而处在西北荒蛮善战的秦国,缺的就是这些底蕴和风华。

为了让中原的文化和文明走进秦域,吕不韦厚思笃定,认为必须在咸阳城办学宫,建门客院,广纳贤良,兴秦之文明。当然,这些均为私学之法兴办。

史书记载,吕不韦有门客3000人,修书立说、大兴文章,为推新政、修秦法、治秦国奠定了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