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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人民政府发布

拟征收土地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泰姜拟征告〔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溱潼镇湖南村集体、湖西社区集体、龙港村集体、洲城村集体、洲南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面积3.2337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8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3月19日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

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夏阳0523-88621575

程 锋0523-8808966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文章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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