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喀什地区分行")因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等,被罚款2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喀金监罚决字〔2024〕1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建行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副总经理乾承、时任建行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总经理黄金华,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喀金监罚决字〔2024〕2号

被处罚当事人

乾承(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副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喀金监罚决字〔2024〕3号

被处罚当事人

黄金华(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建行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业务员阿尔孜古丽·买买提,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事项负有直接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喀金监罚决字〔2024〕4号

被处罚当事人

阿尔孜古丽·买买提(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营业室业务员)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喀什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