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发布含有展现惊悚、残忍等致人不适的不良信息。3月7日,县委网信办、城东派出所根据网民举报并经过周密调查后,依法依规对我县发布不良信息的张某进行了约谈。

约谈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张某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其所发的抖音视频,指出了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同时从社会道德、公序良俗等方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网络观。

经过约谈教育,张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当即签下承诺书,承诺立即改正错误,删除相关视频,并表示将吸取教训,主动学习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用网、文明上网,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

为此,县委网信办温馨提醒那些对恐怖音视频充满好奇,并跃跃欲试给别人分享的网民要引以为鉴,不要因为随手发布的音、视频而触犯法律法规;若发现或收到此类视频,请立即举报。

下一步,县委网信办将继续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对在网上发布虚假、低级庸俗或恐怖类信息,破坏正常网络传播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来源:萧县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