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曾说,“没有任何政府能对腐败免疫”,反腐是必须要直面的难题。半个多世纪以前,新加坡经历过腐败肆虐的日子,但如今的新加坡却能在国际组织的清廉排名中经常名列前茅,廉政建设世界闻名。
在一代人的时间里,让一个国家从腐败走向廉洁,李光耀怎么做到的?
以身作则
李光耀平时喜欢穿白衬衫白长裤,这并不是因为新加坡太热,而是因为白色象征着纯结,这也是他对新加坡公务员一以贯之的要求:廉洁。
“我可能是世界上最穷的总理。”李光耀说的“穷”,想来是指仅靠工薪的意思,没有任何的工资外“好处”和油水可拿可揩。
他没有配备公务车,车子是自己掏钱买的,是标准的“私车公用”,汽油费、维修费、冲洗费等等一切开销全是自己掏腰包。他一直住在父母的旧宅院里,他的官邸只有在政府酬酢之时才启用。
李光耀当政以来,曾受到过各种打击,但从没有人指责他贪污受贿。因为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曾多次说过:“我是政府总理,我可以造就出许多个百万富翁、亿万富翁,但我自己绝不能成为富翁。”
他的铁面无私,并没有失去民心,相反,得到了更广泛的支持和理解,同时,他的榜样作用,也令政府官员中的“说情偏袒”没有立脚之地。
反腐先治吏
新加坡独立之初贪腐风气盛行,贪污腐败的主体是公务人员,他们手中有权或居于“受人求”的地位,具备了腐败的条件和可能。
究其根源,一是公务人员收入低,二是存在大量“空子”可钻,三是几乎全无事后调查问责机制。为斩断腐败“基因”,李光耀对公务员薪酬进行调整,实行“高薪养廉”政策。
他一方面运作高薪,一方面强调奉献精神,并倡导担任公务员应该做出一些牺牲。
如何让公职人员不想贪、不能贪?李光耀认为,公务员都应成为“透明人”,应设立公务员的品德考核制度,每分每秒实施监督。
新加坡政府每年发给公务员一本日记本,日记本编印好页次和年月日,每一页由公务员本人在其主管官员面前当面书写其宣誓书,保证其所记的内容均为事实,没有诳语,如果有虚假或不符合事实的记载,愿意受严厉的处分,而且公务员必须随身携带日记本,不得遗失。
新加坡还对公务人员实行行为跟踪制,由国家贪污调查局、公务委员会以及广大民众共同配合执行,对所有公务员,无论职位高低,尤其是新任公职的公务员,暗中派人跟踪,明察暗访他们的日常行动,看看他们的私生活是怎样的。
对贪污“零容忍”
他曾经任命过一个好友郑章远担任国家发展部部长,但是这个部长在任上被新加坡反贪局调查,因为他批准两块地转做其他用途。
之后,他向反贪局主动承认2块地每块地受贿100万美金,总计接受贿赂200万美金。这200万美金对郑章远来说其实是个小数目,如果他当初没有选择从政而是去企业发展,凭他的个人背景和专业能力远不止赚这么一点。
案发后郑章远否认一切指控并要求见李光耀,李光耀拒绝见他,理由是:“贪污调查局正在调查你的案子,如果我现在见你,那么我就成了证人,等调查完了我才能见你。”
一周之后,郑章远服毒自杀并留下了一张纸条:“我是一个有尊严的东方绅士,我做错了,请原谅我!”
可是,他的死亡并没有换来案件的终结,反贪局的调查仍在继续。郑章远自杀后,他的夫人和亲友们纷纷找到李光耀,请求终止调查,希望给这个东方绅士保留最后的尊严,但李光耀坚决不同意,他要求彻查到底。
李光耀说:“如果要钱就不要参政,如果你被人家收买,就等于出卖自己的命运,你的政治生命就完了,就前功尽弃了。”
他不仅对故友狠,对家人们甚至对自己都非常狠!
在90年代,李光耀和儿子李显龙因为一定比例的购房折扣成了反贪局的调查对象,李光耀硬是以普通公民和普通购房者的身份为此生生辩论了3天,证明自己享受这个折扣的合理性,李光耀的太太和叔叔李金耀合伙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跟政府机构常有生意来往,每当要递文件向政府申请时,李太太都会像做贼一样,非常谨慎,尽量避嫌!
新加坡的反腐口号就是:
“让腐败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让腐败者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只要腐败,不管是谁,严惩不贷,对高级官员一视同仁,敢拍苍蝇,也敢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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