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始申请!年龄放宽至18周岁
记者近日从芜湖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获悉,今年的“小天使基金”已开始申请。
“小天使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倡导建立的、我国第一个救助白血病儿童的专项基金,且申请者的年龄已由原先的0-14周岁扩宽至0-18周岁。
这个年龄段内,家庭经济贫困、患有白血病的儿童和少年,均可提出资助申请。根据规定,对需要化疗的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需要骨髓移植且成功配型的患儿,每人资助5万元。
据统计,从2010年至今,全市已有168人进行申请。最近三年,共有61人累计获得了215万元的资助。市民如需申请,可准备申请人初诊骨髓检查报告、近期病情诊断证明;申请人及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材料。
网站截图
材料备齐后,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http://www.crcf.org.cn/),下载打印申请表,填写并贴附资料,送至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终审后,资助款会拨至申请人账户或直接拨至救治定点医院。
2.注意!这两处高速路段即将封闭施工
记者从芜湖公安交警获悉,因G50沪渝高速、G5011芜合高速宣城至芜湖段改扩建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营运和施工安全,拟对芜宣枢纽至芜湖枢纽路段(芜湖方向)进行封闭施工,提醒广大驾乘人员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合理安排出行路线行驶。
3月10日至9月30日
芜宣枢纽至芜湖枢纽段
(芜湖方向)封闭施工
据悉,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9月30日,对芜宣枢纽至芜湖枢纽段(芜湖方向)进行封闭施工。宣城方向车辆正常通行,芜湖方向车辆绕行。
绕行路线:过境车辆由铜南宣高速、巢黄高速等道路分流绕行,市域内(宣城至芜湖)车辆经G329通行。
具体涉及封闭的主线、收费站、枢纽匝道、服务区如下:
(一 )芜宣枢纽至芜湖枢纽芜湖方向主线封闭;
(二)芜宣枢纽A(南陵→芜湖)、B(宣城北→宣城西)、D(宣城西→南陵)、G(宣城西→宣城北)、F(南陵→宣城西)、E(宣城北→芜湖)匝道封闭;
(三)湾沚互通A(宣城→湾沚和湾沚→芜湖共线段)、B(宣城→湾沚)、C(湾沚→芜湖)匝道封闭;
(四)六郎枢纽B(宣城→溧阳)、E(溧阳→芜湖)匝道封闭;
(五)新竹服务区(芜湖方向)封闭。
10月8日至12月31日
芜宣枢纽至芜湖枢纽段
(宣城方向)封闭施工
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芜宣枢纽至芜湖枢纽段(宣城方向)进行封闭施工。宣城方向车辆借道芜湖方向通行,芜湖方向车辆绕行。
绕行路线:过境车辆由铜南宣高速、巢黄高速等道路分流绕行,市域内(宣城至芜湖)车辆经G329通行。
具体涉及封闭的主线、收费站、枢纽匝道、服务区如下:
(一)芜宣枢纽至芜湖枢纽宣城方向主线封闭;
(二)芜宣枢纽A(南陵→芜湖)、E(宣城北→芜湖)匝道封闭;
(三)湾沚互通匝道全封闭;
(四)六郎枢纽匝道全封闭;
(五)新竹服务区双向全封闭。
交警提醒,施工期间,封闭区域禁止社会车辆出入,请过往车辆遵守各类交通标志标识提示,服从交警指挥。
3.重磅!
芜湖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来了!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广房票安置,不再试点,其中江北新区房票政策到期后继续沿用。
(二)《征求意见稿》对江南片房票政策进行调整:
1.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房票安置补助由不超过15%提高到不超过25%。
2.为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允许房票流通。房票自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明确房票政策可与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WUHU
芜湖发布房票安置政策征求意见稿
重点1:基本原则
房票安置遵循“市场安置、自主购房、灵活转让、凭证结算、全面推广”的原则。
重点2:优惠政策
房票安置作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首选安置方式,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房票安置补助
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选择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安置的,房票安置补助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物)的25%。
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选择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安置的,房票安置补助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补偿、人均不足标准补偿面积的区位价格补助和附属物的总额的25%。
(二)房票流通
房票可通过转让或赠与方式进行流通。房票持有人为被征收人或房票受让(赠)人。
(三)契税优惠
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偿安置等值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仍按规定缴纳契税。
房票受让(赠)人持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应当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缴纳契税。
重点3: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办法
(一)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须积极参与,提供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提供全部可售新建商品住房源信息及相关资料。市开发处组织符合准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房源,并将房源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房票持有人购房优惠,购房单价可低于备案价92折,但不得低于85折。
重点4:执行时间及具体范围等
(一)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房票实行实名制,自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征收补偿款在房票中载明,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被征收人可选择开具一张或多张房票,开具后不得再进行分割;房票不得抵押、质押。
(二)本意见中市区江南片的具体征收范围包括镜湖区、鸠江区(不含江北区域)、弋江区行政区域;市区江南片房票持有人可在市区范围内(不含繁昌区、湾沚区)可供安置的新建商品住房自行购房安置。
(三)征收安置资金由项目主体单位保障,契税减免由对应的新建商品住房契税收益主体保障。
(四)本意见中优惠政策可与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五)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可参照执行或单独制定房票政策报市级部门备案。
(六)本意见由市住建局(市征收处、市开发处)负责解释。
房票安置实施意见原文: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芜政办〔2022〕3 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决定》(芜政办〔2018〕18号)要求,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市区房屋征收工作进度,满足被征收人个性化安置需求,提升安置品质,结合市区现行房票政策落实情况,一是明确《芜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北新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商品房安置(试点)的实施意见》(芜征〔2022〕7号)到期后继续沿用,全面推广,不再试点,二是针对《芜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市区江南片被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安置(试点)的实施意见》(芜征〔2022〕5号)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市住建局和各区、开发区根据房屋征收计划及居民实际安置需求,结合房地产市场状况,通过创建通道、政策引导、筹集房源等举措,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拓宽安置渠道,实现征收安置与新建商品住房开发深度联动。
二、基本原则
房票安置遵循“市场安置、自主购房、灵活转让、凭证结算、全面推广”的原则。
三、优惠政策
房票安置作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首选安置方式,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房票安置补助
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选择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安置的,房票安置补助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物)的25%。
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选择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安置的,房票安置补助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补偿、人均不足标准补偿面积的区位价格补助和附属物的总额的25%。
(二)房票流通
房票可通过转让或赠与方式进行流通。房票持有人为被征收人或房票受让(赠)人。
(三)契税优惠
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偿安置等值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仍按规定缴纳契税。
房票受让(赠)人持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应当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缴纳契税。
四、操作程序
(一)按照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被征收人与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二)征收实施部门开具房票一式两联,双方分别签字、盖章;结算联由被征收人持有,存根联放入征收档案保存。
(三)房票转让或赠与的,须至区级征收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房票持有人持结算联及征收补偿协议(已转让或赠与的须持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并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超出房票金额部分的购房款由个人承担。持房票购房的,按现金购房办理网签备案等手续。
(五)一张房票购买两套或多套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实相关信息后可收取房票结算联复印件。
(六)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房票购房相关材料至市级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确认,确认后提交资金保障部门,资金保障部门及时与房票持有人确认购房信息,并在两周内结算房款和房票结余的货币补偿资金(扣减对应的房票安置补助)。期房结算的购房款须拨付至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结算的购房款直接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办法
(一)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须积极参与,提供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提供全部可售新建商品住房源信息及相关资料。市开发处组织符合准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房源,并将房源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房票持有人购房优惠,购房单价可低于备案价92折,但不得低于85折。
六、其他
(一)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房票实行实名制,自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征收补偿款在房票中载明,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被征收人可选择开具一张或多张房票,开具后不得再进行分割;房票不得抵押、质押。
(二)本意见中市区江南片的具体征收范围包括镜湖区、鸠江区(不含江北区域)、弋江区行政区域;市区江南片房票持有人可在市区范围内(不含繁昌区、湾沚区)可供安置的新建商品住房自行购房安置。
(三)征收安置资金由项目主体单位保障,契税减免由对应的新建商品住房契税收益主体保障。
(四)本意见中优惠政策可与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五)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可参照执行或单独制定房票政策报市级部门备案。
(六)本意见由市住建局(市征收处、市开发处)负责解释。
WUHU
4.芜湖双层公交,去哪了?
近日,大江资讯记者注意到,在一些社交媒体上,不少市民反映芜湖的双层公交车“全部下线”,有的网友遗憾留言“芜湖再无双层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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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双层公交车全部退出线路运营了吗?以后芜湖还会有“双层巴士”吗?… …针对这些问题,大江资讯记者采访了芜湖公交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
1、芜湖双层公交车“全部下线”了吗?
答:是的。之前,芜湖上路运行的双层公交车总数约为40辆,主要分布在游1、游5、88路公交线上。龙年春节之前,芜湖双层公交车以滚动更新方式,实现全部汰换,芜湖双层公交车已全部退出线路运营。
2、芜湖双层公交车为何会被全部汰换?
答: 芜湖双层公交车投入线路运营已有8年之久,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进行更新和汰换。 芜湖双层公交车被全部汰换后,纯电动和相关混动车辆将替代其投入线路运营。
3、以后在芜湖还有机会乘坐双层公交车吗?
答: 芜湖双层公交车“全部下线”后,并不会全部进入报废程序。 芜湖公交集团将选择部分车况较好的双层公交车,用以企业定制公交和跨江定制公交保障。但如无特殊情况,双层公交车不会再进入日常公交线路运营。
资料图片
芜湖本地二手物品闲置平台,名额有限,进群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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