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段海涛

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月11日披露,公司于2022年12月披露的与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简称“岚山公司”)、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简称“岚桥港公司”)的诉讼已于近期进入执行立案阶段。

据介绍,岚山公司与岚桥港公司等单位前期签订了《资产收购合同》,约定以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收购价格,收购岚桥港公司的港口泊位、海域使用权等资产,岚山公司支付30亿元作为预付款。

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在岚山公司与岚桥港公司未完成资产转让时,对30亿元预付款本金及利息返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因岚山公司与岚桥港公司对资产评估价格无法达成一致,收购合同未能履行。2020年12月,岚山公司向青岛海事法院提出解除《资产收购合同》,并请求判令岚桥港公司返还岚山公司预付的资产收购款、其他欠款及利息。2022年3月,青岛海事法院一审判决岚山公司胜诉,因岚桥港公司未履行判决,2022年8月岚山公司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按照《资产收购合同》约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22年8月18日,青岛海事法院作出裁定,冻结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持有的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数107025万股。2023年9月11日青岛海事法院一审判决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对岚桥港公司应返还给岚山公司的30亿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3月7日,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查询到青岛海事法院对该公司生效判决进行了执行立案。

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表示,目前本公司、日照市政府已采取如下应对措施:一是本公司正与岚山公司洽谈签署和解协议有关事宜,在和解协议期限内,本公司无需履行连带责任。目前,本公司持有的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股数107025万股,占本公司持有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总数的23.33%,如执行和解协议到期后30亿元本息未能得到清偿,岚山公司可将以上被冻结股权作为执行标的。

二是市政府已于2023年4月成立岚桥集团风险化解工作专班,于本年初研究确定了化解岚桥集团债务风险以及本公司连带担保风险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引进财务投资人、产业投资人合作,对岚桥集团及其各产业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化解本公司担保风险目前,相关各方已协商一致,方案正在加速推进落地,化解岚桥集团债务风险和本公司担保风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本公司也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市政府已于2023年5月出具文件,承诺本公司不会因上述担保事项承担实质的资金或资产损失。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准备向本公司划入有效资产以对冲相应的风险。

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表示,公司前期通过日照市政府、日照市国资委无偿划转取得152.36亿元山东港口集团股权,是股东的增资行为,公司持有的山东港口集团股权部分被冻结未实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执行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