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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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看看涉及哪里

拟转用土地范围

本次拟转用39个地块

分别为谯城区DK001地块

至DK045地块

集体土地总面积2.7025公顷

全部为农用地

用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建设

拟转用土地补偿标准

本次拟转用土地补偿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征地综合地价:Ⅱ类每亩51540元。

(一)拟转用土地位置及补偿费用标准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据实补偿。

安置方式

对被转用土地采取

货币安置方式

具体按上述安置补助标准执行

需要提醒的是

被转用土地村民应维持

转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利用现状

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和林木

抢建房屋和其它构筑物等

不予补偿

来源 |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