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张先生反映:慢性病卡报销比例少了,为什么?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反馈:示范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已与张先生联系,根据《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医保〔2023〕34号)规定:门诊慢性病病种实行限额管理,医疗费用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医保按甲类90%、乙类80%,居民医保按甲类80%、乙类70%的比例由统筹基金限额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需按规定的自付比例负担一定费用后,再由统筹基金支付。

来源:商丘行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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