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是娱乐,不是赌博!”广东顺德,老陈在春节期间,约了几个朋友一起打麻将,每注5-10元,结果尚未分出胜负,派出所的民警就赶赴现场,将其查获,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老陈不服,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来源:广东佛山中级人民法院)
五十几岁的老陈,是某单位的工作人员。平时没什么爱好,就喜欢打打牌,娱乐娱乐,家人也没怎么管他。
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亲戚朋友都回来了,有些已经很长时间没见面,老陈得知后立即活泛起来,必须切磋切磋,手下见见真章。
事发这天,老陈先是和梁某、郭某等人一起吃了个饭,聊了聊最近的近况。酒足饭饱之后,他们一起来到茶庄打麻将,并约定每注金额5-10元。
关于为什么打麻将?到了派出所后,老陈解释说,是兴致来潮,突然决定的。
当天晚上,民警接到举报,前往茶庄进行检查。
民警从老陈身上查获了180元,其余三人身上查获400元,并在现场缴获麻将两副、电动麻将台一张。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民警将老陈等人带回派出所后,对老陈进行询问。
老陈陈述说,他和梁某、郭某等人是朋友关系,大家认识了好多年了,他有正经工作,打麻将只是娱乐,不是为了赢多少钱。
民警听完老陈的陈述和辩解后,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对老陈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没收180元赌资的决定。
老陈不服,他认为警方的处罚错误,我和几个老朋友打打小麻将,怎么能算赌博呢?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条规定,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老陈认为,警方认定自己当晚打麻将的行为,系赌博行为证据不足,并向上级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很可惜,复议结果认为警方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对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了维持。
老陈仍旧不服,老陈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3000元罚款。
自己和梁某、郭某等人打麻将,不是赌博而是娱乐,警方认定其赌博,定性错误。
本案是行政诉讼,警方负有举证证明老陈的行为违法,并提供相应法律依据的义务。
警方意见:
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9条规定 :
“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老陈和梁某、郭某等人不是亲属关系!他们只是普通朋友,他们之间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赌注已经达到580元,不属于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注意,这里说的“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每个省市的规定不相同。
比如北京规定,个人赌资300元以上的为赌资较大,河北规定,赌资较大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上海为100元以上。
当时《佛山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规定,打麻将赌注在10元以上不满100元的,是赌博违法行为。
这样来看,老陈输定了,是这样吗?
重点,《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性相当。
很多人只看到了前面一段,“以事实为依据”,却忽视了后面一段,“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性相当。”
后面一段说的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权时,必须选用执法成本相对较小的执法手段,选择对行政相对人侵害最小的行政处罚方式!
这就是行政处罚中的比例原则!
法院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并参照规章。
《佛山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仅为规范性文件,可以不作为本案裁判的依据。
最终,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老陈与熟人朋友打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麻将,情节显著轻微,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判决撤销警方对老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此,有人说,自己老家是四川的,如果5-10块的麻将算成赌博,要进行治安拘留,那在我老家至少可以抓五百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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