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18日电 题:前2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增长明显,相关企业或出现分化

作者 杨畅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首席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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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畅

国家统计局3月18日发布数据显示,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简称“社零”)81307亿元,同比增长5.5%。总体来看,社零数据环比平稳,较高基数压低同比增速。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2.5%,增速回落;商品零售同比增长4.6%,增速也略有回落。不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较为明显。1-2月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8206亿元,同比增长14.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2.4%。实物商品网上零售的增长及相关企业分化值得关注。

第一,1—2月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绝对金额创历年新高。18206亿元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高于2023年全年增长幅度,也高于往年同期水平;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分类中,吃类、穿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26.1%、17.8%、10.8%,反映了实物商品网上零售整体仍处增长态势。

第二,渗透率指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值)高位平稳,1—2月份该比值为22.4%,从2015年公布数据以来,渗透率指标呈现出两个不同阶段,第一阶段为2015年至2020年下半年,渗透率不断提升;第二阶段自2021年以来,渗透率保持在高位,呈现出高位波动运行的态势。目前该指标仍在高位平稳。

第三,实物商品网上零售相关企业,可能出现明显分化。原因在于:根据国家统计局附注2统计范围的解释,“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根据上述解释,我们认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8206亿元,同比增长14.4%,是同口径下相关企业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上的表现;根据1—2月份累计值及累计同比增速折算上年基数后,相较上年公布数值,出现约8.9个百分点的收窄,根据国家统计局附注2统计范围的解释,“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结合上述数据,我们认为,存在统计范围变化的可能性,留存在统计范围内的企业,实现了14.4%的同比增长,且增速较上年12月提高;而部分企业在2024年由于并未达到“限额以上单位”要求,退出了统计范围,这或许表明行业内出现了明显分化。(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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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芷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