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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各省市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就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而专门下发的通知和意见依规办事即可,也就是依法依规纳入社保或给予一次性补贴,但真正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到位的省市区却很少或者说是几乎没有。

对于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的解决,到目前为止全国近半数省市区基本上都是采用发放标准不一(每教龄每月8—26元)的教龄补助的措施以象征性地解决问题而且这样的教龄补助标准也没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甚至有些地方还会出现教龄补助发放不到位不及时的现象。

另外近半数省市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换句话说,这些没有采取任何解决措施的省市区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就连象征性的微薄的教龄补助都没有,这对这些当时对基础教育作出了巨大贡献而如今已迈入老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来说是很不公平的,真心期待这些省市区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对原民办代课教师很不公平的,那就是由于当地补助政策宣传不到位或自身户籍跨域调动或了解信息不及时等原因而错过了补助申报从而导致了一次错过就无法再享受到当地给予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教龄补助或生活补助。对于不少地方这样的漏报,还是希望当地能够采取人性化措施,每年进行一次补报。

在这个方面,相对来说,广东省的做法还是很人性化的。昨天看到有位广东封开县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上图所示):2024年新增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名单,共有28位,教龄年限1—10年以及10年以上的都有,这些新增的也都是按照广东省既定的补助政策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个县2024年新增了28位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名单,这说明了当地是在持续开展原民办代课教师摸底工作,对于未申报的或漏报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或补报。这种做法体现了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的真切关怀,而不像有些地方对于未申报的或漏报的都是漠然处之,也就不再进行相关的工作。

原民办代课教师情况摸底就是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或生活困难补助的前期认定工作,这是一项极为繁琐的事务。根据很多地方的相关补助政策条例,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后,如确有特殊情况又能提供有效证据的予以受理进行再次认定和补发。广东不仅持续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补助而且还不断新增发放人数。

广东省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做法值得其他省市区效仿借鉴,广东省根据教龄分段给原民办代课教师统一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具体发放标准:教龄10—19年的,每月700元;20—29年的,每月800元;30年以上的,每月900元;教龄1—9年的,由各地视当地经济状况和实力自行确定,基本上也都是在100—500元之间。

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是2018年12月底联合正式印发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方案并且省财政厅当年就提前下达了2019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预算,此后,每年都是提前下拨下一年度的补助预算资金,广东省各地也都是及时将省财政厅拨付的资金以及地方应担负的比例资金下拨到位并及时发放到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