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苏1084执恢205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吴加明与赵礼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赵礼龙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本院向社会公告如下:

有知情者提供被执行人赵礼龙的下落或者财产线索,使得本院顺利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款项的20%作为悬赏金。

附赵礼龙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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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赵礼龙

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8419640924321X

住址:高邮市莱茵东郡小区1-3310室

执行标的额:163845元及利息

裁判文书号:(2021)苏1084民初3372号

举报电话:0514-84060252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