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化德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垃圾处理厂对2023年审结的两起非法经营案件中涉案假烟进行了集中焚烧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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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活动集中焚烧销毁的假烟涉及的案件中,被告人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购假冒伪劣香烟,使用微信联系下线及客户,通过快递将假烟邮寄到指定地点。案发时,累计非法经营数额约为150万元。被告人赵某、张某甲通过微信联系客户,在扣除差价后将客户信息告知刘某并向其支付烟钱,由刘某具体安排向客户邮寄。案发时,赵某累计非法经营数额约为10万余元,张某甲累计非法经营数额约为12万余元。被告人邱某、黄某利用从事快递工作的便利,在应当知道刘某等多人邮寄物为假烟的情况下,不索要邮寄卷烟的发票或凭证,通过编造虚假寄件人信息、无需安检验视等方式帮助刘某大量邮寄卷烟。同时,邱某、黄某还从刘某处购得假烟出售给他人。案发时,邱某共计帮助邮寄假烟约1000单,近2000条,黄某共计帮助邮寄假烟约1400单,近2700条。被告人张某乙从刘某处购得卷烟向多人出售,累计非法经营数额6万余元。以上六名被告人均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化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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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旨在展示执法部门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决心和力度,同时也是对制售假烟犯罪行为的严厉警示。在活动现场,假冒伪劣香烟被投入熊熊烈火中,化为灰烬。

通过此次联合行动,有效地震慑了制售假烟的犯罪分子,展示了执法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坚定决心。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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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法院